对“4万亿”投资的监督重点应该放在贪污腐败、重复投资和政绩工程三个方面
【《财经网》专稿/记者 宋燕华 王维熊】“‘4万亿’投资该由谁监督?怎样监督?”为
两会期间出现频率最高的话题之一。对此,全国人大常委、原香港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建议,对“4万亿”投资的监督重点应该放在贪污腐败、重复投资和政绩工程三个方面,监督方式则需要全国人大、地方人大、监察部门和全体民众的共同支持。
“4万亿”投资于2008年11月5日被初次提出。当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确定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
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经过初步匡算,到2010年底约需要投资4万亿元。
范徐丽泰表示,自“4万亿”投资政策出台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对其规划和执行就一直非常关注。她认为“4万亿”投资应该重点关注三个方面,即是否存在贪污腐败现象,是否存在重复投资的项目,是否存在政绩工程等问题。一旦发现上述问题,应严惩不贷。
而在具体监督模式上,范徐丽泰认为,仅靠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孤掌难鸣,还须结合地方人大、监察部门和民众的力量来共同监督。
比如,除全国人大常委会外,各省市都有地方人大,可以延伸到“4万亿”项目投放的最前端,这些地方人大的代表应该履行监督义务。同时,以审计署为首的监察部门也应在“4万亿”监督中发挥重要作用。
范徐丽泰特别强调民众监督的重要性。她认为,对于地方投资建设的情况,当地民众最了解,因此,应该一起来监督,比如通过网络、媒体的方式向人大和政府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