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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杭州4月15日讯 (记者 叶海 童俊)“犯错犯法该区别对待”、“孩子出事将影响整个家庭”、“该判则判、该免就免”……这些年来,浙江省未成年人的失足犯罪呈上升趋势,而身为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副主任,徐全升的感触更深。
犯错犯法应该区别对待
徐全升说,未成年人的心智都尚未成熟,他们对于是非的判断能力较差,对于自我的行为规范能力也不够强,如果在成长过程中犯了错误,也是可以原谅的。“谁没有年轻过?谁没有错误过?”
但是徐全升也表示,假如是犯了法,则法不能免。即便如此,他也表示,对待这批特殊的犯法人,我们不该只是谴责和惩罚,而是要给予同情,给予帮助,让这些未成年人能够重新站起来,能重新做人。
孩子出事会影响全家安宁
“一个孩子出事,最痛心的就是他的家长了。”徐东升说,家庭作为社会的最小细胞,如果因为孩子的事情而让整个家庭不安宁的话,那社会的和谐如何达到?
徐东升介绍说,省关工委主要的工作职责就是对未成年人进行普法教育,并对他们给予必要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通过他们的努力,来帮助一时走上迷途的未成年人“浪子回头”,“这不仅关系到这个孩子今后的人生,也关系到这个家庭。”
去年一年来,省关工委组织8000多个关爱工作团,安排36000多名老同志参与帮教工作,对21000多名失足失范青少年进行帮教,其中有14000多名青少年在经过帮教后有了明显进步。
对初犯和从犯能免则免
提到这八个失足青少年,徐全升表示,虽然他们犯了法,但考虑到他们今后人生发展,希望有关部门还是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能免则免。
但徐全升也没有为这些孩子推卸责任,他主张,对于主犯该重判则重判,可是对于那些初犯,或者是从犯就能免责免,通过社会的教育来让他们自己认识到错误。
“少‘推一把’,多‘拉一把’,我们这个时候的不同做法会完全改变这些孩子的人生态度,甚至是他们今后的人生轨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