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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徐峰:“为民除害”背后的生命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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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4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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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桥又见跳桥者,这回上演的却让人惊心动魄。21日上午7时,来自广东化州的陈富超携带横幅标语爬上了海珠桥,5个小时后,在市民一片惊叫声中,他被路过的赖老汉推了下来。陈富超从7米高的桥上重重落地,腰椎和右手臂骨折。在市民的惊呼声中,赖老汉像英雄一样挥手回应,最后被警方带走。(《信息时报》5月22日)


  据报道说,海珠桥顶已经成为一个特别的抗议场所。自今年4月以来,先后有11个人站在这里。这种被当地媒体称为“跳桥秀”的行为,多半是弱势者所为,要么是遭到了社会的不公,无处诉说;要么是自己的合法诉求得不到有效的解决,他们只有以“以死抗争”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他们除了身体之外,似乎没有更好的载体来表达自己的正常诉求。
  “陈富超这几年被这笔巨额债务折磨得心力交瘁,才会想出这样的办法。,他于2006年9月与广州富利公司人员龙×勇签订了科学城附近林语山庄六期D、H栋的施工联营合同。合同金额1200万元,除去管理费等200万元,他应该拿到约1000万元。但在拿到550万元之后,其余450万元却被龙×勇扣下,一直没有拿到。由于资金是借的,债主逼上门,陈富超只好东躲西藏,已经走投无路了。”从新闻叙事里可以看出,陈先生选择跳楼并不是闹着好玩,或者说是纯粹的“行为艺术”。他是想通过这种异端的方式,来引起社会的关注,从而达到自己本应该实现的目的。
  “跳楼”秀频繁见诸于人们的视野中,本来就在很大程度上说明这个社会的某些制度需要反思,比如说合法利益的诉求渠道不畅等。可是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居然有一位老汉假“为民除害”之名来行侠仗义,将别人从7米高的高空上推下来导致重伤。“壮举”结束后,他居然还“坐在刚梁上向大家挥手致意”,享受着来自众多观众的掌声及喝彩。这哪是什么“为名除害”,这是这是对生存伦理的剥夺,是假道德之名行使公权以满足自己的道德虚荣。
  人生一世,死而不能复活。这也决定了生命的无比珍贵,对生命的尊重和悲悯应该是每个人的道德底线。即便是你对着一个十恶不赦的杀人犯,你作为和他同样平等的一个生命有什么权利去剥夺人家的生命呢?何况这位陈先生还不是什么罪大恶极者,也是属于“人民”的一分子。如此说来,你这是“为民除害”吗?你这是除的哪般子害?你这是对别人生命的“暴力”,是对生存伦理的践踏。
  可能这位赖老汉可能觉得自己是正义和道德的化身,面对这位阻塞交通的陈先生,他应该出面“替天行道”,出任人民的代言人,将之“绳之以法”。这“法”是什么?不过是他道德的一种幻觉。他作为一个自然人,凭什么“公权”私用,凭什么充当道德的法官,对别人的行为进行定性,甚至予以实质意义上的审判(将人家从桥上推下来)。说到底,他自以为是地觉得自己坐在了的“道德制高点”的审判席上,在陈先生这种“人民公敌”的面前,他完全可以漠视其生命。经济学家詹姆斯·斯科特曾说过,“在同一共同体中,尊重人人都有维持生计的基本权利和道德观念”。赖老汉的这种行为这是赤裸裸的道德暴力对别人生存权利的践踏和亵渎,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反思,究竟是生命重要还是所谓的社会正义重要?


  稿源:荆楚网
  作者:徐峰
详情请看:http://focus.cnhubei.com/original/200905/t6851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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