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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一种目光去看陆小曼,她自有可爱之处。陆小曼不会为任何男人改变自己,在那个时代,她已特立独行了。
看陆小曼,或因期望值过高,总觉她不够美,至多清秀二字,她显然没有林徽因的天生丽质及书卷气。陆小曼的魅力,当在她身后的3个男人——前夫王庚、爱人徐志摩及同居情人翁瑞午。
翁瑞午曾戏称小曼为海陆空大元帅——前夫王庚是陆军,翁瑞午是海军少将,徐志摩是飞机上跌下来的,搭着一个“空”字。陆小曼善于收服男人,让他们甘心为她上刀山下火海,这算不算一特技?古今多少女子,连一个丈夫都调教不好的啊,而她,堪将“海陆空”三军一网打尽,从这个意义上说,不能不折服陆小曼的手段。
换一种目光去看陆小曼,她自有可爱之处。陆小曼不会为任何男人改变自己,在那个时代,她已特立独行了。
徐志摩历来将爱情作为一项大工程来大制作,陆小曼也没像巴尔扎克笔下《人间喜剧》中的交际花,玩弄感情玩弄男人——在昔日的十里洋场,这样的爱情泡沫剧满天飞,陆小曼理解、配合徐志摩,两人并肩携手,向世俗挑战,誓死打爱情攻坚战。在为爱而战期间,陆小曼一直保持着爱情的心态与状态,响应心灵的燃烧人性的召唤,向着理想的高处,向着光明处走,这一点,不是一般的阔太太和交际花所能做到的。这是书写婚外恋,却使人分外感动的《爱眉小札》深受读者喜欢的原因——爱情审判,认真者历来无罪。
陆小曼是真正意义上的享乐型物质女人,恋于物质的欢愉。她离开了王庚,却离不开王庚给她设定的物质套子。徐志摩曾盛赞着蓝布衫的陆小曼,说有一种浑然天成的自然美,他最爱云云。将一个阔太太打造成知性女人难度系数有多大,徐志摩显然没有估算,但他真的希望能够改变陆小曼,将昔日的交际花变成文艺领域的女强人。徐志摩的一厢情愿里不乏积极用心,这份努力,至今让人感动。
陆小曼的挥霍,和成长背景有关。陆小曼打小体质偏差,三天两头生病,一受刺激便晕倒。在《爱眉小札》里,徐志摩多次为陆小曼的身体头疼。生理原因可能激发她“人生苦短,不如及时行乐”的念头。而优越的家庭环境又将这种意愿变成了可能。亲人的溺爱,对人生的幻灭感,使陆小曼耽于感官享受。她是一个宠坏的孩子,大家把她宠成这样,她有着客观上的无辜。有享受的习惯,便有享受的欲望,这种欲望自由舒展,已成多年生植物,根深叶茂,要铲除,怎一“难”字了得!
徐志摩升天后,胡适劝陆小曼离开翁瑞午——在友人眼里,他是一不堪男人。但,陆小曼拒绝了。看到这一节,我默默颔首——这才是小曼啊,她的真性情,历来不打折扣的。翁纵然不堪,也不堪得正大光明赤胆忠心。在翁瑞午那儿,小曼是整个的天空,在胡适那儿,小曼是什么呢?翁瑞午倾尽家产扶助陆小曼,病穷不离衰老不弃,不堪已镀上爱情的光华,试问胡适能做到吗?胡适是国家民族和江冬秀的金字招牌,众多责任背在身上,哪顾得上陆小曼!唯翁瑞午是招之即来的精神创可贴。她宁与胡适断交,也不离翁瑞午,我以为,那是小曼骨子里的真与傲使然。
“小曼害了志摩,志摩也害了小曼”——此语出自小曼母亲之口,毫不偏向爱女,的确做到了视志摩为子。设若陆小曼没有遭遇徐志摩,顶多也就在风月场上逢场作戏罢了,不会闹到和王庚离婚这一步,而王庚,有着足够的物质底子供她享受,志摩也不会因搭飞机误了卿卿性命;徐志摩的红粉知己,谁也不会奢华到如此地步,让一代才子,为了生活用度辛苦——才华的惊人浪费。有此真性情母亲便有此真性情女儿。小曼在徐志摩死后,才“整顿衣裳起敛容”,洗尽铅华,荆钗布裙,力求按志摩满意的知性女人的模子再铸自我。新中国成立,她戒烟,画画,做了所能做的全部。这样的她,志摩是欢喜的。
她只肯与瑞午同居,不肯再嫁,幻想死后与志摩合葬,没有实现——终其一生,小曼最爱徐志摩,以她独有的方式。
(责任编辑:单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