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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徐斌:内地小产权房的悖反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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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2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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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依然是烫手山芋。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6月25日表示,无论是否建在耕地上,只要是没有经过批准,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商品房都是违法的。但他后面话头一转又表示,因为各地的情况不一样,每一宗土地的性质不大一样,开发投入的情况不一样,买房人的情况也是各不相同,对这种复杂的小产权房问题,中央或国土资源部不可能出台一个统一的文件——这实际是将山芋扔给地方政府处理了。

之所以如此,因为政府封杀小产权房的理由站不住脚:农民可以进城购买商品房,为何城里人不能下乡买农村房?小产权房又不是占用耕地的违法建筑,而是使用农村宅基地的建筑,用粮食安全、18亿亩耕地红线之类的调调儿反对,也是有气无力。理不存则名不正,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那事何以成?因此,各地城乡结合部的小产权房遍地开花,那是自然。

对于这种情形,城市政府当然不可容忍。大家都去郊区村里买农民房了,地方政府要是以后征收土地,那补偿费要给多少?这地还能征收吗?这事不能成风气!因此,禁止农村宅基地流转,禁止城市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的政策必须维持!

地方政府如此与民争利,看似面目狰狞很不和谐,实际也是有着说不出的苦衷。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大宗稳定的税源被中央掌握,地方政府财政收入逐级萎缩,中央日子比省政府日子好过,省政府日子要比市政府好过,市里又比县里日子好过,至于乡镇,基本都是负债运行。但与此同时,地方各级政府行政事务却是逐渐增多,财权和事权的不对称,让地方政府多年来一直坐困愁城。因为地方城市政府稳定的财政收入有限,但公共支出却是一直有增无减。随着城市规模的膨胀、人口的逐步增多,公检法、医疗卫生教育等等地方正常行政事务,哪一项不要钱?更别提领导小车的油钱,还有各级领导迎来送往的招待费了。但钱从何来?因此,各地驻京办在北京遍地开花,大家都撒脚丫子“跑部钱进”,一门心思搞中央转移支付。另一方面,也是努力生产自救到处找钱。

2001年以来,房地产行业的火爆以及中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让地方政府一下子多了一大财源。这就是土地出让金。2007年全年的土地出让总收入约为1.2万亿!这是地方政府维系正常运转不可或缺的重要财政收入!要是小产权房合法化,地方政府这块收入基本就去掉大半——这以后日子怎么过啊?

可以理解地方政府何以如此强烈反对小产权房合法化了。但城镇化加快的趋势,必然导致房屋需求暴增。房价暴涨也必然导致供给增多,各地小城镇领导以及村支书不声不响地批示下,小产权房蘑菇一般钻出地面,与市政府争利。这后面就是利益集团的博弈行为:小产权房要是上了规模,地方政府也不敢怎么地,最后只能按“历史遗留问题”解决;要是就那么几家几户不成气候,对不起,补偿费照给,市政府的推土机照样推过去!但问题是,买家撒泼玩起命来,后面怎么办?小产权房是烫手山芋啊,很香,也很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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