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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现在普通公民对政府的信息公开,基本上还不属于刚性需求。河南南阳公民王清向全市181个政府部门申请信息公开,要求获知“三公”消费——公款吃喝招待、公车消费和公费出国的有关信息,想搞清楚政府把纳税人的钱都花到哪了,这在目前确实还属于一种“特殊形态”。并不是公民王清得了“公务信息稀缺焦虑症”,更不是像有的部门所言的王清是不是在搞“间谍”,王清只是在履行公民的“公共权利”,这是为了公共利益的“多管闲事”。 无论是突发公共事件,还是日常政务工作,对信息处理的最优选择,我认为是两句话,即“公开公开再公开,发布发布再发布”。涉及国家机密的当然要除外,但普通百姓想知道的信息,其实都是非机密的,谁吃饱了撑的要“刺探”国家机密啊。公务员“公款消费”之类的“信息”,说穿了也只是干部们自己的“机密信息”,不好意思对公众说道而已。 全国的“四公”费用——公款吃喝、公帑娱乐、公费出国、公车开支,一年累计约为1万亿,这是媒体早已公开的信息。这花的是纳税人的钱,是行政成本中的重要一块,只是各地花费的支出不均衡而已。因受贿1。9亿多元、一审被判死缓的中石化原掌门人陈同海,一个月能挥霍公款120万,日均4万,他的名言是:“每月交际一二百万算什么,不会花钱,就不会赚钱!”有些地方财政收入不那么丰厚,那么“四公”耗费的绝对值当然要少一些;也有一些乡镇长年累月给酒店打欠条,甚至拖垮了人家可怜的小酒店。 对信息的公开,不同的领导做法会有不同。在上世纪90年代,一位干部下派到一个镇里担任党委一把手,在公务接待方面,其举措是只在镇政府食堂招待,吃家常饭,不去酒店,这样很省钱啊。当时就大张旗鼓地倡导“政务公开”了,这书记要求公务招待的费用也公开,镇长就不同意了,说“那怎么好意思”。一个地方信息公开做得好,那么就会政通人和,政通人和了,当然信访和“官告民”之类的事情就少,群体性事件也不容易发生。 信息如果都坦荡公开了,那么“王清事件”也不存在了。王清的诉求,本质上是政治民主的诉求。尽管现在有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其实许多信息会不会公开,依然是“官主”——领导说了算。像王清那样,行政复议、打官司、投诉,啥招都用上了,最后也是只开花不结果。作为“主人”的公民,为何无法让自家的“仆人”告知基本的开销信息?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官主”背后是“权主”,“公仆”的权力太大,大大的超过了主人的权力。 不久前,中央党校王长江教授说,真正的民主是一整套系统,体现在各个环节,今后民主向前推进,最基本的一点就是要整体推进,以“民主”破除“官主”。我赞成这一观点。进一步想,“官主”的本质是“权主”——权力在做主,官因权而生而存。权力本来是属于老百姓的,授权就是多数人把权力交给少数人的过程,这个过程的程序必须民主;权力的行使,要让百姓看得到,接受大家的质疑,这就是民主监督——就像王清对“三公”消费的质疑。但现在权力太大太集中,主宰了一切,这很危险,是“不稳”之源。以“民主”破除“官主”,就必须以“民主”破除“权主”,监督权力、约束权力、制衡权力。当权力的“老虎”真正被民主关进了笼子,那么,要求公开“三公”消费之类的区区小事,还会那么困难吗? 稿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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