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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 阜阳行贿院长徐虎免职后调新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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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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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行贿院长”徐虎

安徽阜阳中院腐败窝案行贿者照当法院院长遭质疑 记者昨天获悉———
  买来的乌纱帽保值还升值
  2007年1月底,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腐败窝案相继作出一审判决,阜阳中院先后三任院长尚军、刘家义、张自民犯受贿罪等被判入狱。但如界首市法院院长何涛、颍上县法院院长李松涛等一些行贿者,仍戴着买来的“乌纱帽”,有些人还获得升迁。
  不久前,被媒体称为行贿15次“乌纱帽”照戴的安徽省界首市法院院长何涛、颍上县法院院长李松涛昨天被免职。记者从界首市人大和颍上县人大获悉,两地人大常委会昨天已召开会议,决定接受何涛、李松涛两人各自辞去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阜阳市委组织部有关工作人员介绍,何涛、李松涛被免职后,将被调整到新的工作岗位任职。
  昨天,记者从界首市人大常委会、颍上县人大常委会了解到,对何涛、李松涛的免职决定已经通过,但这个免职决定并不同于人大的罢免程序。据人大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被罢免的人员,一般都犯有严重错误或涉嫌犯罪,罢免或撤职以后,他们或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被依法逮捕并绳之以法。而免职者都不存在这些后果,有的甚至还走上新的更高一级的领导岗位。”
  据了解,去年11月23日,阜阳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市纪委关于界首市法院院长何涛、颍上县法院院长李松涛等人违纪问题处理意见,决定分别给予何涛党内警告处分、李松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决定调整两人工作岗位。后因阜阳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变动,对两人的组织处理未能及时到位。
  据中安在线报道,中共安徽省委在得知此情况后高度重视,责成阜阳市委抓紧处理。有知情人士透露,本月6日阜阳市委常委连夜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对何涛、李松涛两人的处理意见。最终决定免去何涛、李松涛法院党组书记职务,并建议依照法定程序,由界首市人大和颍上县人大免去两人法院院长职务,并调整至新的工作岗位。
  对何、李将调任的新职去向,一位姓苏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的人事任免通知届时自然会公布。”
  记者调查得知,原临泉县人民法院院长徐虎也是行贿者之一。在刘家义的《刑事判决书》中显示,他于1998年至2004年的春节前夕、中秋节前,先后15次到刘家义家中行贿。
  阜阳市委官方网站“阜阳先锋网”的干部任免网页上清晰显示,在2007年2月7日“徐虎被任命为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并免去其临泉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而原阜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窦灿辉,则被提名为临泉县人民法院院长的候选人。徐虎仅是和窦灿辉对调了工作岗位,徐虎原有的行政级别并未有丝毫变动。

发表于 2010-3-1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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