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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永光谈公益组织收益:须遵循非盈利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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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5 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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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永光(图为资料图) 中新社发 毛建军 摄版权声明:凡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网5月24日电(记者 王槊)灵山世界公益论坛发起人会议于5月23日在无锡灵山召开。会议期间,中新网记者独家采访了论坛发起人之一,南都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徐永光。曾经创建希望工程的徐永光谈到,公益组织可以有收益,但必须遵循非盈利原则,不可以对公益收益进行再次分配。
  在关于公益组织的收益问题上,徐永光认为,公益组织可以有收益,可以通过服务获取收入,作为公益资金的主要支撑点,以维持公益机构的可持续发展,未来在中国会越来越为各种公益组织的选择,越来越为社会接受。但是公益组织的收益必须建立在遵循非盈利的原则上,不可以对公益获取的收益进行分配利用,更不可将公益资金用作他用。
  此前徐永光曾表示,公益事业应回归民间,政府不应过多干预。在这一问题上,徐永光解释说,政府推动公益是没有错的。他说,许多传统的有官方背景的公益机构都是政府主管,向民间改革和转型也要通过政府推动。就像国有企业转型和改革要由政府推动,这些政府主管的公益机构也一样。但徐永光同时表示,政府在推动公益事业方面不能越位。政府利用税收和财政收入做公益,而民间公益则主要来源于个人或企业的自愿捐助。如果在发展公益事业上采取任何带有强迫性的措施,如果利用公益的名义,将权力和市场混在一起,就意味着公益事业变味了。
  徐永光1986年任团中央组织部部长;1989年3月任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秘书长并创建希望工程;2005年任中华慈善总会副会长、中华慈善大会组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2007年5月任南都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徐永光潜心中国NGO事业20年,在非营利组织管理和研究领域有重要建树,主编《中国第三部门研究丛书》,著有《叩问天人之际—徐永光说希望工程》。南都公益基金会以“支持民间公益”为宗旨,关注转型期的中国社会问题,其实施的旨在改善农民工子女成长环境的新公民计划,被誉为徐永光的第二个希望工程。
发表于 2010-5-25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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