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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 天台下园徐原村主任携款潜逃十载 检察官规劝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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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0 0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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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taizhou.com.cn      2010年05月29日     09:43:50     星期六     来源:台州晚报

天台县福溪街道下园徐村村委会原主任徐倍依,利用职务之便侵吞6.7万余元征地款及侵占4万元赞助款,案发后携款潜逃十年,在该县检察院检察官的多次规劝下,于4月30日自首。5月24日,天台检察院反贪局对徐倍依以涉嫌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移送公诉科审查起诉。

徐倍依现年45岁,2000年5月至2001年5月期间任天台县福溪街道下园徐村村委会主任。天台县公安局为了建造天台县看守所,与该村达成协议,以每亩3万元左右征用该村土地2亩多,共计6.7万余元。该村村委会讨论决定村里不作提留,直接把6.7万余元征地款给付被征地户。

因村财务制度不健全,基本上由徐培依一人操作村账,他想把这笔款项据为己有。2001年5月14日,徐培依开出一张金额为6.7万余元的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在村文书徐某处盖来村章后,就到天台县公安局领取该笔征地款。后凭着公安局开出的建行现金支票(支票上写着收款人为徐倍依),于当日取现。

另查明,因天台县某厂扩建的厂房围墙影响其村道路通行,经协商,某厂赞助其村人民币4万元用于村口道路建设。同日,徐培依故伎重演,向该厂领取现金4万元并侵吞该笔款项。

同月17日,徐倍依携款潜逃到安徽等地做生意。在潜逃十年期间,他害怕自己身份暴露,不敢使用身份证,总是提心吊胆过日子。

今年,天台县检察院分管领导和办案检察官根据掌握的线索多次规劝徐培依前来自首。今年4月30日,潜逃十年的徐倍依终于鼓起勇气,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清全部赃款。鉴于他潜逃后能经规劝前来自首,并退清全部赃款的悔罪表现,故对其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天台县检察院反贪局于5月24日对徐倍依以涉嫌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移送该院公诉科审查起诉。

作者:天阳   责任编辑:余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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