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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徐啸川:脱掉的是法袍,脱不掉的是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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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0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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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文,免除了冯缤助理审判员职务。一直被认为是自毁前程的冯缤最终还是没能逃过被扫地出门的命运,一封标为“孝中法任(2010)3号”的休书彻底给冯缤的法官的生涯画上了句号。
  和很多亲人丧命、无家可归的上访户相比,冯缤的事还真不能算大。2008年,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市政府命令,要求“临时人员”和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冯缤的妻子胡敏就在此列。而胡敏符合同年实行的《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胡敏不愿成为一个随时可能无工可做的劳务派遣工拒不签字,法院则更加干脆直接停掉了她的工作。
  矛盾由此而来,冯缤也就开始了书写中国法官新传的历程。立案就是一道迈不过的门坎,冯缤在省高院门前对着呼啸疾行的汽车以命相搏,终于收到了法院传票。市委大门、省高院、最高院、国家信访局、全国人大信访局,能想到的地方都去了,最终的二审还是不能与中院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套用孙东东99%老上访户都有神经病的权威理论,冯缤没有理由成为那神志清醒的百分之一,即使他能通过司法考试。从现实来看冯缤也不大正常,副院长都承诺“胡敏签了劳务派遣合同,有社保,而且还可以回法院上班”,依旧不依不饶。更不要提冯缤的大好前程了,社会有多么认同法官这个职业,完全可以从考录比例中看出端倪。
  但是,冯缤本着一个法官对法律本能的敬畏,回绝了法院提出的任何赔钱方案。而冯缤与中院真正不可调和的矛盾也正是法律那白纸黑字的明文规定。既然法律有明文规定,妻子也符合条件,那为什么不能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出身的冯缤实在是绕不过这个弯?当然一个堂堂市中院也绝不是养不起一个胡敏,可关键是这个合同实在是不能签。一旦签了合同,此案必将被全国众多无安全感的临时工当作维权的典型案例。
  法律摆在那,大家都束之高阁,法不责众。可一旦有人执行,再拒不执行就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了。就像一样被要求公开财政预算,上海一开始以国家秘密为由一口回绝,却不得不碍于广东公开预算而自己打自己嘴巴。某种意义上说,法院判冯缤胜诉其意义不亚于国家推出一部《劳动合同法》。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和《法官法》的规定研究决定可以免除冯缤助理审判员职务,却不知道这种开先河的判决需要什么样的领导定调子。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伯尔曼的名言或许有些深奥,可是有法必依是小学课本就不断重复的常识。冯缤已经被脱掉了法袍,而今对法律也只剩下信仰了。“中国的法治每一步都要流血,如果我的鲜血能够唤醒司法机关的良知,死是值得的”,冯缤现在已经没有了退路。
  稿源:荆楚网
  作者:徐啸川
发表于 2010-7-30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7-31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都认真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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