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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徐云鹏:镇政府把烟酒店当成自家仓库真能赖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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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5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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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墉桥区曹村镇两届镇政府欠了我10万元烟酒钱,已经10年了,我年年去讨要,每年只有在过年的时候,镇政府才只能给解决1000元左右,照着这样下去,我要100年才能讨清债款。”手持一沓欠条的于老汉说,他今年61岁,还要努力活到161岁,不然的话会死不瞑目。(据2010年8月4日 《济南时报》)

  10万元烟酒欠账,对一个用零钱凑整钱,靠小本买卖做生意的路边小烟酒店来说,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尽管于老汉年年去讨要,但每年也只能要回1000元。镇长都换六七个了,可于老汉手里的白条子不减。由于受“镇政府欠钱不给托累的,致使现在没钱进货。”以至于不得不用一些空箱子充门面,以显示货物充足的样子。政府欠款都把于老汉逼到这地步了,有钱吃喝,没钱还债的官员们,与心何忍?心里不愧疚吗?

  小饭店或小卖铺被乡镇干部“吃黄了”、“拿黄了”、“欠黄了”的事,媒体时有披露,并不稀罕。但是,懒账能懒到曹村镇这份上的,却很少见。可以说,见过耍懒的,没见过这么耍懒的。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样不要脸的。懒账行为不仅丢了政府的脸面,也大失公信力和民心。

  曹村镇政府的懒账做法,与其说是欠账,不如说是暗抢,是一种变相的“软掠夺”。因为碍于镇政府公务员的身份地位,这些“公家人”即使是已经把于老汉的烟酒店当成了自家的仓库,但也不便明目张胆地白吃白拿。“官凭文,私看印”,总得要履行一道搪塞的手续,也给日后留下一个回旋的余地。至于这笔钱还不还,何时还,谁来还,怎么还,还多少,那是另外一码事。即使是店主告到上头去,上级追查下来,也就是购物欠账,有钱就还,没钱先欠着,谁能奈何?

  眼下,曹村镇政府10万元烟酒欠账单被媒体亮了底,人们也会相信,同其他所有被媒体曝光的事情一样,这事会得到相关领导的重视和批示,于老汉的担心将是多余的了。清还债务一定会立刻提速,甚至于老汉马上就能拿到全部欠款,根本用不上100年时间,于老汉也不必为讨债而努力活到161岁了。问题是,还清债务就画上句号,一了百了了?对于曹村镇政府侵占群众利益的行为要不要追究责任?追究责任是不是也需要100年?曹村镇的问题解决了,李村镇、张村镇有没有类似问题?如何规范乡镇政府招待问题?是举一反三,全面追查,还是痛头医头,就事论事?

  5年赊了10万元烟酒账,镇政府把于老汉的烟酒店当成自家的仓库,随时都来拿东西。取之于民,用之于官。难为村民,方便自己,这就是执政为民,村镇服务人民?其实,于泉老汉手中捏着的十万多元签了字但没能报销的发票,本身就是一封最好的举报信。纪检监察部门应当顺此介入调查,弄清这些钱到底是谁花的、干什么花的,是否存在假公济私、公买私报的问题。

  毕竟,吃喝问题无小事,政府靠纳税人来供奉,花纳税人的钱不能随意。于老汉手中的一沓欠条,考验着政府的两个能力:偿还债务,保持廉洁自律的能力和从严治吏,严肃追究决不袒护下级的能力。但愿各级政府都能够交上一个令群众满意的答卷。(星辰在线网友 徐云鹏)
发表于 2010-8-5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跟抢钱有什么区别,用别人身份证上网还拘留十天呢。
发表于 2010-8-5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最苦不堪言又要经常面对的,是那些以政府面貌出现又不讲理的所谓公务员。
发表于 2010-8-5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属于‘赖账’,是明目张胆的在吸民血民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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