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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徐云鹏:让农民带着尊严和财富“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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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7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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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民带着尊严和财富“转户进城”、让农民自愿选择、10年内让1000万农民变“新市民”……备受关注的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15日正式全面启动,全市40个区县、部分大中专学校和企业均设立咨询转户站,为转户愿望的农民现场办理转户申请。(据2010年8月16日《新华每日电讯》)
尊严就是权利被尊重。重庆市在正式实行《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居民转户实施办法(试行)》,推动千万农民进城的户籍制度改革中,提出让农民带着尊严和财富“转户进城”,把尊严与财富放在首位来考虑,这是对进城农民身份、地位等的认同,是对农民基本权利的切实尊重与保护。
其实,农民由村民变居民,从“农村人”到“城里人”,并不单纯是称呼和身份的改变,更多的还体现在城乡劳动者身份平等有了制度保证,这才是进城农民的尊严所在,也是城乡一体化建设题中应有之义。
中国的问题就是农业问题,而农业的问题就是农民就业问题。目前中国农村人口有9个多亿,如果城市化要达到60%,必须转移出去5亿以上的农村人口。而现在我国才转移出去不到2个亿。对于农民来说,土地曾经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命根子。土地也曾经支撑了他们的荣誉感、自豪感和自尊心。而“转户进城”则意味着土地要同时退还,没有了土地。用一些农民的话来说,他们是用几亩地去换巴掌大小的户口簿,前程未卜啊。而我们无法回避的现实则是:城市化建设催生了大量农民进城以及农民失地,他们的就业甚至是基本生存,日益成为中国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水桶上最短的那块木板”。
如今,一旦提起农民工和进城失地农民就业,人们自然而然地联想到这样一些行业:劳动力密集型企业、服务行业、个体户、“灰色”行业,似乎苦、脏、累、险天然就与农民有缘。大部分人的工作特点是:就业和岗位选择存在歧视;工资低而且被无故拖欠;工伤事故频繁发生却享受不了工伤保险待遇;工作时间过长,劳动强度大。中国政府规定的每周平均劳动时间为40小时,但据一项专门针对非公有企业中农民工的工作时间的调查表明,每周工作44到48小时的农民工占42%;49到56小时的占23%;每周工作57小时以上的占10%,其中最长者竟达84小时。深圳曾发生过一江西籍农民工被老板强迫连续工作48小时而劳累致死的惨剧。
目前,一些农民工和失地农民之所以进一步贫困的主要原因在于他们进城务工或者失去土地时,并没有得到相应而又合理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同时政府并没有为他们提供今后的生活和福利保障,其中包括就业机会、制度性保障、平等获得社会资源的能力等,基本的生存问题都保障不了,尊严就更无从谈起了。
为确保转户农民权益,重庆市实行了农民权益弹性退出机制,避免让农民“裸身”进城。重庆规定,农民进城后可有“3年过渡”、“3项保留”,即农村居民转户后承包地、宅基地的处置可有3年过渡期,允许转户农民最长3年内继续保留宅基地、承包地使用和收益权;农民转户后可继续保留林地使用权、保留计划生育政策福利、在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经营权之前保留农村各项补贴。这些措施也就等于为“转户进城”的农民盘活了退路,使他们进城后的生活有了双保险,进退两易,自主选择。
中国加快城市化发展势在必行,但是城市化进程必须要和经济规模和经济增长速度相适应。城市化不但要和工业化同步,而且还要和劳动力转移特别是农业人口的就业率同步。就世界发达国家的城市化进程来看,从20%到40%的城市化率,英国用了120年,法国是100年,德国是80年,美国是40年,而中国仅仅用了短短的22年。如何确保我国城市化以及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能够从中国的实际国情出发,科学合理,稳妥有序,扎实推进,这恐怕才会更加有利于让农民带着尊严和财富“进城”。
稿源:荆楚网
作者:徐云鹏
发表于 2010-8-17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让农民自愿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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