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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徐忠明:除非走极端否则2011房价别想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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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6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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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调控房价就下跌?这是媒体或个别人的解读,一解读就是8年左右。看来房价问题比“抗日战争”要难得多。由鉴于此,为了“解”赢房价“战争”,坚持解读下去是必需的。所以近来高层针对2011年楼市有如下表述“坚持调控不动摇”后,房价下跌论将又起。
然后,历年来的事实告诉你我,坚不坚持调控是一回事;而房价跌不跌又是另外一回事。因为房价和调控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没调控房价在涨、有调控房价也在涨。所以从这一点上说,调控使房价下跌?完全属媒体或个别人误读所致。而针对2011年“坚持调控不动摇”,如又认为房价将下跌?那么本人以为:除非调控走极端,否则房价也不可能在2011年下跌。
而要了解2011年在“坚持调控不动摇”下,房价会否真的出现下跌?要弄清楚这一点,必须明确以下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从事实情况看,目前若要房价跌,唯有调控这一条理由。然后第二个问题是,现有调控“条数”经2010年的市场检验,房价仍没有跌。当然在“坚持调控不动摇”下,人们的思维肯定转向,2011年将新增未知的“条数”上。那么既然属未知,总存在着两种可能性,一个是仍属正常情况下的调控,那么房价仍不会跌。第二种情况属“非正常”,那么房价就会跌。
但是这种“非正常”能用吗?当然从情绪上讲,有认为调控用“非正常”也是情有可原的。毕竟久调总失效的结果,这种结果己给当局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失效的并不是调控政策,公信力同时也将失去。而总理的“在任期内使房价合理”的信心,更会增添这种可能的可信度。所以会有人解读出,总理讲话,房价将在未来2年内下跌50%的荒唐结论。
而事实调控用“非正常”也是不可能的。首先有悖于市场经济形式,市场经济的通俗是:卖买自由,责任自负。而调控的“非正常”往往就是,卖买不能自由,但责任仍自负。这叫什么事?谈判桌上要国外承认是市场经济,但实际是大行计划经济那一套,这显然是行不通的。
其次调控用“非正常”显然有背于**总书记“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观”理论的。2008年时,响应国家“鼓励
三是经济大局所决定的。
发表于 2011-1-6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2011房价别想跌
发表于 2011-1-6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老百姓说了也是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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