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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徐冬梅:牛肉膏的存在合法,但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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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0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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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工商局针对媒体报道的牛肉膏报道作出回应,称此类的食品添加剂是属于调味品性质,只要生产和使用证照齐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那么消费者还是可以放心使用,只要国家还没禁止使用,它的存在就算是合法。
  只要这几天浏览过新闻的人都会知道,牛肉膏事件是怎么发生的。这是一种添加剂,将其按照比例跟猪肉搅拌后,猪肉就变成了牛肉。而专家也指出,这种添加剂过量食用对人体有害,可能会致癌。各地的工商局开始彻查牛肉膏的使用,有些商铺已经停止售卖牛肉膏,他们告诉买家,牛肉膏吃多了对人体有害,所以劝买家不要购买。
  今天,广州工商局针对此事做出的回应,很是出人意料,但也让人理解。因为工商局不是质监局,他没有对质量安全认证的权限,也没有检验产品合格的权限。工商局的权限查处你的无照经营和经营中是否有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经营的商品是否假冒伪劣。这是一个权责认定的问题,工商局也不能违法,更不能不顾国家的法规而去查处某人,这样做,首先工商局自己就是违法行为。
  我们首先质疑的是牛肉膏的存在是合法的吗?多地曝光无论是猪肉还是鸡肉,通过牛肉膏就变成了牛肉,这就是造假行为。但造假的工具却是国家注册过,是被国家的相关法规保护的添加剂。这就证明了牛肉膏的存在是合法的,而法律是每个公民和部门都要对其遵守,这是法治国家的前提,请注意我用的法治,而不是法制。法治的意义是依法治国,法治的国家是健全的民主的,法制的国家是权在法之上的,民主没有了定义。无论是法治还是法制,法是前提,依法,守法,尊法,执法。
  牛肉膏的存在合理吗?专家指出牛肉膏这种添加剂的副作用很大,多食会对人体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有可能会致癌。这就说明牛肉膏的存在没有他的合理性,既然不合理,那就应该需要质检部门再次对牛肉膏进行检验,将其含有的成分公布,然后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将其取缔。这样就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保证了国家的法制法规的公正性。
  稿源:荆楚网
  作者:徐冬梅
发表于 2011-4-20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打
发表于 2011-4-20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取缔一切食品添加剂,还民食品的本来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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