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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 徐庆春非法集资案告诫人们:面对诱惑,请时刻擦亮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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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5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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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东滕州市的平行南路,该市春蕾造纸厂门口,有一座不起眼的二层小楼,这就是原徐庆春会计师事务所的办公地。就是在这栋看似普通的小楼里,当地曾经赫赫有名的“女强人”徐庆春向一位位纷至沓来的储户开出月计3到5分的高息,吸收了近6000万资金,使她本人在滕州城声名大噪。为了分到一杯羹,储户介绍储户,慕名而来者络绎不绝。而如今徐庆春因非法集资锒铛入狱,会计师事务所也早已更名易主,甚为冷清,已不见当年繁华的影子。
“这怎么会是骗局呢”
“徐庆春是好几家大公司的会计,当时听说把钱放她手里,能给月计3分的高息,俺才东拼西凑筹集了100万放到她这里,就觉得她这里信誉高,有保障,当初存钱时在她办公室还等了近20分钟,人太多了,怎么最后成了骗局呢?
在徐案发后,最后的入局者张某仍不愿相信眼前的事实,无奈地向办案人诉说着当时的情形。
储户刘女士告诉记者:俺在案发前一天从银行贷了50万想试试运气,当时因徐庆春出差不在滕州,准备第二天再去办理手续,结果侥幸逃过一劫。
这只是发生在徐庆春非法集资案中的一幕,在徐庆春从2009年4月吸储至2011年1月案发,其经手资金流转额过亿元,尚未兑付的达3000多万。随着徐的案发,众多储户如梦初醒,纷纷到法院去起诉,徐名下仅有的财产均被滕州市人民法院查封。而这部分财产,相对于徐尚欠的巨大的储户款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
“我也是受害者”
徐庆春,女,40岁,早年离异,滕州市某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兼任十几家大型公司会计,其在任职期间代为管理经手企业资金上亿元,无一差错,深得老板信任。徐本人也收入不菲,月近万元。
经了解,高某是徐庆春的一个朋友,本人在滕州南沙河做生意,因其经营企业的规模很大,平时出入开着宝马车,很有派头,再加上承诺给徐庆春月息1毛的高息,因此博得了徐庆春的信任。为了赚钱,徐庆春以月计3分或5分的回报从企业老板和社会上吸储,再以月息1毛又放给了南沙河经商的企业老板高某。由于最初集资时总能按时兑付,使其业务越做越大,最终酿成千万大案。2010年12月高某同样因非法吸储无力还债被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侦查,灰色链条就此断裂,徐庆春非法集资案由此而浮出水面。
办案人告诉记者,在提审时徐庆春本人表示,她连储户的本金都还不上,更提不上赚钱了,高某出事后,她的资金链条就断了,谈及高某,她表示:“其实我也是受害者,我让高某害了!”
“她只是链条中的一环”
据办案人介绍,徐案中最大的储户袁某曾到检察院查询该案进展,他以月息5分在徐庆春处存款800万元,当办案人询问袁某的职业以及800万元巨款的来源时,袁某刻意回避,顾左右而言它,话未说完就匆匆离去。事后办案人了解到,袁某是滕州市某经济咨询公司负责人,也是从事资金拆借业务,就是说袁某只是相对徐某来说是储户,他以月息1.5到2分的利息从社会吸储后,再以5分的月息加价后存到徐庆春处,赚取其中的息差。
高回报必然有高风险,这是人所尽知的道理。国家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非法集资,徐的骗术也并非高明,而为什么那么多人趋之若鹜呢?该案已昭示了答案:面对徐某开出的高息的诱惑,总有人心怀侥幸地去赴鸿门宴,特别是前面的人全身而退之后,后面的人自然会前赴后继了。
其实在徐庆春非法集资一案中,除少数的是储户自己的资金以外,更多的是类似于袁某的高利转贷。许多个人和公司以此为业,以月息1至2分从他人手中吸储后再以3至5分存入到徐处,低息高放,赚取利差。徐案发后,对储户来说,除少许最初集资获取高息侥幸抽身的以外,更多的是像袁某那样血本无归。“徐庆春这一环节也不是终点,也只是灰色链条中的一个环节。”办案检察官说。
民间借贷何处去
目前滕州市各种经济咨询担保公司近200家,注册资金从几万元到千万元不等,其主营业务就是从事低吸高放的资金拆借业务,据业内人士介绍,该类公司每年有近一半关门近一半开业。近年来由于人们生活水平提高,手中拥有了大量的闲置资金,将这部分钱存到银行利息偏低,投资房产由于价位太高难有回报,股市转熊,不具投资价值。于是形形色色的各类咨询担保公司应运而生并吸收了大量的闲置资金,民间借贷趋于活跃。
面对民间资本市场国家总体上采取了疏导原则,允许一部分的民间借贷,法律明确规定,民间借贷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不受法律保护。同时部分放开了贷款市场,经过国家批准的具有实力的民营资本可以发放贷款。截止2010年底,滕州经过批准仅有两家,分别为山东丰盈和恒运小额贷款投资担保公司,但是根据国家批准的范围,此类公司也仅有发放贷款的权利,而没有吸收资金的权利。


吸收存款是国家银行的特有职能,涉及到国家对经济资本的宏观调控,当然不会允许任何人在社会上非法吸储。2010年12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司法解释,界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客观表现之一需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只有具备这一条件才可按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各类形式的经济咨询担保公司很少采取上述公开方式,大部分私下运行。这客观上加大了打击的难度,导致了民间借贷市场乱象丛生。
社会现实中,大量的民间借贷引发的案件由人民法院受理。有资料显示,2008年滕州市人民法院受理的涉案金额为8000万,2009年便过亿元,而执行终结率却不到40%。2009年因非法吸储引发的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达20余起。
徐庆春非法集资案再一次提醒人们:面对高息诱惑,请擦亮你的眼睛!
作者:刘运毅 石青 卢金增
(本文来源:正义网)
发表于 2011-6-26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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