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17】徐经胜:取消落户限制并不增加地方负担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对国务院作出的这个决定,一些地方政府不免担心:会不会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等压力?
由于历史等原因,城镇户口特别是较发达城市的城市户口,其所含的“附加值”比农村居民户口高得多。而不论是优质教育资源,还是较为完备的医疗、就业、养老等社会保障,都是需要政府的大笔资金投入。
也就是说,每增加一个当地的城镇户口,都会增加政府的财政投入,从而相应地会增加政府财政负担。
从理论上说,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可能会让高校毕业生蜂拥到一些地方,特别是到较为发达的城市,这的确会不同程度增加落户地政府的财政负担。
但是必须看到的是,一是落户高校毕业生给当地创造了大量财富,他们理应享受当地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等。
二是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还是有条件的,并不是所有高校毕业生、所有就业者都能够享受这个落户政策。如对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必须是已经被当地企业招用。
也就是说,只有被企业招用了的高校毕业生,才能享受落户政策,而没有被企业录用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其他就业者,还是难以享受这个落户政策的。而一个地方能够接纳多少高校毕业生,取决于当地的就业需求是多少。而在总体上,就业需求是有限的,这也就决定了落户高校毕业生也是有限。
由此可见,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不会给一些地方政府特别是较为发达城市的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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