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辉国 发表于 2010-6-4 10:58

原因是不少人不能本大局,思想不好;没有稳定的强有力的领导班子集体;学生人数也少。为天奎兄难过,出钱出力落一身债。
我以前在安徽私立学校有股,现已撤出,如果人参加,两年收回成本。撤资因为董事长在其位,不能谋其事。

徐声岁 发表于 2010-6-4 11:32

天奎宗亲 天助奎也

徐镇邦 发表于 2010-6-4 18:59

精神可嘉!以您為噢...加油

徐万强 发表于 2010-6-5 09:38

我看了你的事迹,也看了宗亲们的看法,从这事里看到了你的仁义,还看到了人世间的丑恶,愿天奎宗亲振作。

徐万强 发表于 2010-6-5 09:40

我想提醒天奎宗亲在某些事情上对别人过多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还望三思

徐万强 发表于 2010-6-5 09:43

人要想做到“我为人人”是可以的,但要每个人的想法和你同出一致那是不可能的,我想有许许多多的人心里是“人人为我”。

徐玉杰 发表于 2010-6-5 10:34

回复 1# 徐天奎


不想说什么曲则是非。只想说真正想办好一件事不容易,看看身后的孩子们,你的心多少有一些安慰,就够了。
我们支持你!!!

{:6_133:} {:6_133:}
{:6_133:} {:6_133:}
{:6_133:} {:6_133:}
{:6_133:} {:6_133:}
{:6_133:} {:6_133:}

徐声岁 发表于 2010-6-5 17:34

回复 1# 徐天奎


    天奎宗亲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天助奎也

徐自鸿 发表于 2010-6-5 19:17

对仁义者仁义,对不仁义者不可仁义!

对不仁义者的仁义,是不仁义者之害,更是社会之害!

望天奎宗亲拿起法律武器,让不仁义者也承担起不仁义的后果!不然,只能使仁义之人受伤,不仁义之人猖狂!

同时,法律对不仁义者的惩罚,其实也是教育,虽然不是学校的教育,教育也不仅局限于学校。

徐偃王仁义失国,是周朝,是奴隶社会(有历史学家也建议周朝应改为封建社会),无系统的法律;如今天奎宗亲失校,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时代,是法律的社会,理当用法律的武器!

支持天奎宗亲!

同时,建议徐氏宗亲网管理员能发一帖,以倡议网中徐氏各位宗亲出钱出力,首先在法律上予以支持,在天奎宗亲预备东山再起之时,大家有能力给予帮助的,对天奎宗亲也提供一些帮助。

拭目以待天奎宗亲东山再起!

徐东生-武平 发表于 2010-6-6 21:49

怎么会这样。:'(好人自有好报!

徐天奎 发表于 2010-6-7 11:47

谢谢大家,我今天带队参加高考了。

徐天奎 发表于 2010-6-7 11:48

所有帖子,我有空一律奉回。

徐卫 发表于 2010-6-7 16:13

回复 1# 徐天奎


    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振奋精神,再创辉煌!

徐德勤 发表于 2010-6-14 09:39

据我所知,商人办学,原是为了赚钱,如果赚不了钱,他们是不会做赔本买卖的。合股办学,没有一个领头的大股东,这样的学校真是办不得的。只有真正想回报社会的人,他才会不计个人得失,激流勇进,坚持把学校办好。天奎兄,你受累了!

徐德勤 发表于 2010-6-19 09:39

记住了,到民办学校当校长可以,但不能注册为法人代表。

徐洪昌 发表于 2010-7-1 11:24

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弥补你的损失.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徐天奎买单了,希望宗亲网上的宗亲们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