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月:职业病该由谁负责?
根据6月19日《新闻调查》播出的节目,现在中国的企业存在着一种“不申报,就不接受监管”的现象,这种现象尤其以那些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为主,以东莞为例,现存的20000多家企业中,在卫生部门申报的只有6000家。如果企业不去卫生部门申报,所谓的法律规定,完全是依靠企业的自觉。我国有将近2.5亿的农民工,大多数农民工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中小企业工作,由于劳动时间长、劳动关系不固定、流动性大,接触职业病危害情况十分复杂,他们的健康状况难以准确估计,更不要说对他们的利益进行有效的保障。在央视记者进行采访的过程中,深圳市宝安区沙井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吕惠中说,不是说每个员工都要建立这个职业健康档案,企业认为她这个人接触这个工种,是有职业病危害因素,那么她就自己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一句话,就把责任全部推到了企业和工人身上。一个工人,如果每天接触的都是洗板水、白胶、松香水、锡线存在不同程度存在职业危害的物质,在法律强制力不足,执法又不利的情况下,身处生产职业危害一线的工人的健康根本无法得到保障,当他们一旦身染重病,很可能还将面临着更大的困境。曾经有过工人因为职业病对自己进行维权,但是,当他进行维权的时候却遇到了困难,“我到底应该去起诉卫生行政部门呢?还是去起诉工厂呢?我起诉工厂我又以什么样形式去起诉工厂呢?劳动纠纷不属于、工伤不属于,那我告工厂什么呢?”根据我国的现行法律,农民工的职业病诊断依然存在着申请难、举证难、鉴定难的一系列问题,这种情况的出现,除了法律的欠缺,主管部门的监督工作也存在着漏洞。一些引发社会争议的职业病诊断案件,反映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存在的不足,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呼吁对职业病诊断鉴定机制进行改革,今年两会后,卫生部会同安监总局等部门研究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部级联席会议目的在于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人们在强大的力量面前,总是选择服从,如果今天他们选择放弃维护自己的权利,明天他们也许就要被迫放弃他们的土地权、财产权,甚至是生命的安全。如果权力不能够用来争取,那么,它就是一张废纸。今天,在中国的大地上,这样的事情层出不穷,但是,也有这样的一群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挑战权威。
稿源:荆楚网
作者:徐月 职业病该由谁负责 回复 2# 徐玉杰
我认为应该是劳动人事部门负责。可惜职能部门只管发文件,下规定,工人得上职业病是没人来管的。{:6_141:} 本帖最后由 徐开进 于 2010-6-22 22:43 编辑
职业是自己选择的,在安全的前提下,应该懂得保护好自己的身体。防护工具必不可少的。 职业病就是应由业主负责!如果业主是国家,或著名的私企,再碰到个歪嘴和尚,事情就没准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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