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云鹏:北京警方推进“社会服务”值得肯定
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亲自挂帅北京市公安局公共关系领导小组组长,13日,他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北京警方将开通微博与网民互动、设立和推广形象大使、开办警民互动基地、推进警务公开和警营开放,直面群众批评,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据2010年7月14日 中广网)很明显,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亲自挂帅北京市公安局公共关系领导小组组长所释放出的积极信号是:北京警方决心用公共关系理念提升执法活动的亲和力,进而全力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营造社会和谐,也展示出北京警方警务改革的方向。
在老百姓的心目中,人民警察的主要任务就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对此,我国警察法也予以了明确界定。
如今,“社会服务社会化”日益成为中国社会改革和社会转型中面临的必然选择。具体到警务工作中去,如何才能构建起警民和谐关系,更多的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秩序管理的积极性,充分运用和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抑制社会犯罪,已经成为世界警务改革的大趋势,更是中国警务改革最根本的方向。事实上,警察在专业工作中如何更好地进行职业助人活动,愈加引人关注。
这表明,如今警察的职责已不只是抓坏人、破案件这样单一,更多的是要能给老百姓做好事、办实事,做到警民同民,全心合意地为人民群众谋福祉。警察的职责更多的表现在他是一位社会工作者,要承担更多更复杂的社会事务,热爱老百姓,关怀老百姓,服务老百姓,让人民群众满意,用警民和谐带动社会和谐。
在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方面,我国香港早已走在了世界的前列,树立了典范。早在42年前的1968年,香港警方就率先在世界设立警察公共关系组(后更名为警察公共关系科),下辖“社区关系课”与“新闻及宣传课”。每个课又分设若干小组,如行政及支持组、接待组、警讯及青少年联络组、电视及电影联络组、新闻室等,各自承担着诸如传授公关技巧、接听市民热线、防范青少年犯罪、回复公众投诉、提供警务新闻宣传稿件等工作。它通过开展一系列公关活动,确保了市民对警察的信任、理解并支持政府的政策,同时向警察反映市民、社会的要求和期望,因此它不仅是警队的“形象大使”和“宣传大使”,也是市民与警队高层沟通的桥梁,并得到市民的极大认可,认为拉近了市民与警察的关系。
在北京之前,武汉、广州和深圳已经开始了在警务公关路上的探索。2003年4月,武汉率先成立了全国公安机关的首个公共关系处。警方要求每个民警人人都是公关,职能从管理向服务转变。为了保证老百姓有更多的机会见到警察,让群众对身边的治安心中有底。他们通过定期开展一些警民开放日的活动,强化警民互动联络,让更多的群众看到警民的变化,知道民警怎么工作的,为民服务的一些流程是怎么样的。还在全市招募了来自民间的联络员和监督员,将警民之间的单项传播变成了双向互动。1992年,武汉警方在全国首次推出了自己的电视栏目《江城警讯》,播出至今。武汉警方各种形式的公关活动,收到了让老百姓知道、理解和支持警务工作的效果,客观上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
目前,世界社会工作价值观正朝着反对专业主义和管理主义、倡导服务意识的方向发展,这也为中国警务改革工作做了准确定位:“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警察要自觉地把社会工作价值体系中的科学的仁爱亲情理念、合理的社会公正理念和恒久的服务公众理念作为核心价值观念,牢固树立“对待老百姓胜似亲人,服务人民至高无上”的核心价值观,让“为人民服务”从墙上走下来,把公关工作细化为竭诚服务的具体行动,甚至是替百姓买米买菜、更换煤气罐之类的琐碎小事之中,在老百姓满意中强化职业责任感、荣誉感和自豪感,真正无愧于人民警察的光荣称号。(星辰在线-湘江评论 网友 徐云鹏) 做好事、办实事 北京好,在北京的工作和生活者更好,警民服务已开始,近几天卫生部还表示两年内北京市民将拥有家庭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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