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林林:贪官犯的都是“低级错误”?
8月6日,广东省纪委副书记丘海受邀到东莞作报告时,说“中纪委领导对陈绍基案、王华元案、黄松有等案的评价是,都犯了一个低级错误——嫖娼”。党员干部嫖娼是一票否决的,高压线,碰不得,一碰即死!(8月9日广州日报:《广东纪委谈陈绍基王华元:都犯了低级错误》)从到目前为止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陈王黄三位落马高官,虽说都因荷尔蒙过剩,且有嫖娼的“业余爱好”,但事实上,他们并未栽在这个低级错误上,而是“死”于权钱交易。现实中,因嫖娼而丢掉乌纱的官员微乎其微,犯此低级错误后,照样升官的倒不少见。例如,挪用公款5.8亿元的“裸官”董跃进,嫖娼被抓现场后不久,反而升任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总经理助理。(8月5日法制日报:《贪官挪公款5.8亿被捕 嫖娼被抓后依然升官无阻》)在这个意义上,说嫖娼属于低级错误,或许还说得过去。相对而言,什么是贪官们易犯的“高级错误”呢?大概要算权力寻租了。然而,党纪国法对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受托人金钱财物的行为,早有明确的惩戒规定---从行政处罚直到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所以严格地说,以权自恃,待价而估,和暗中嫖娼相比,其实“高级”不到哪里去,都是权令智昏,或色迷心窍,明知违法而铤而走险。金钱与美色,是诱惑官员走向腐败的两大“兴奋点”。我以为,官员贪恋钱财也好,嫖娼养二奶也罢,所犯错误只存在影响的大小,在性质上并无高级与低级之分。如果非得划个什么“级别”,事实上,他们犯的都是突破道德、法律底线的低级错误。总不能说包养七、八个情妇,比嫖两、三次娼,要牛皮要“高级”得多吧? {:6_167:}思 {:6_141:}金钱与美色,是诱惑官员走向腐败的两大“兴奋点”。而‘权欲’是这两大兴奋点的根基。 腐败、黑暗。http://blog.sina.com.cn/s/blog_63f8645a0100kel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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