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卫 发表于 2010-8-10 07:58

徐达内:关于郭德纲事件的五码子事

郭德纲无疑是上周中国新闻的大主角,其间舆情,真应了他在天津卫视主持的一档节目名字:“今夜有戏”。这戏码,理应一码归一码。
第一码:李鹤彪及郭德纲。
8 月1日下午,北京电视台记者周广甫在采访过程中被打是事实,自郭宅中应门的郭德纲弟子李鹤彪理应为冲动打人道歉。作为李鹤彪师傅及德云社负责人,郭德纲发表的涉事言论多有不当之处,尤其是8月1日当晚相声表演现场所言,如“开发商一走,我们院里有几个穷人成立一业主委员会”、“有时候,这记者啊,还不如妓女”、“跟中国人不能讲理”,理应更正道歉。
郭德纲及李鹤彪意欲保护己方隐私的心理或可理解,但这种保护行为理应限定在法律法规范围内,打人及公开辱骂对方无论如何不可取。作为公众人物,郭德纲更应容忍比常人更多的“侵犯”,目前的表现至少是护短、小气、蛮横。
第二码:周广甫及北京电视台。
作为北京电视台记者,周广甫的采访权利理应得到保障,但其具体行为也有值得商榷之处。
一是欺瞒采访对象,许诺“不拍”却实行“偷拍”,最终激怒李鹤彪(另一原因或是此前北京电视台相关报道中有剪辑不当、失实之处)。郭宅之事的危急程度没到“地下犯罪”、“暗中取证”的阶段,记者欺瞒采访对象,新闻伦理有亏。
二是“做戏太过”。所谓“保护国家财产,抱着机器从楼梯上滚下去”已被现场录像证明是拉“国家“的虎皮做大旗、过于夸张。在说明会现场蹲地呕吐、吊着绷带指控郭家人侮辱媒体行业、呼吁同仇敌忾的周广甫,突然让我想起了2002年世界杯上的里瓦尔多-----那球只是轻轻碰到了大腿,而他却立即掩住脸孔,倒地作痛苦万分状。
第三码:“私闯民宅”之说。
夸大已方所受损害当然并不只是周广甫一方,郭德纲一方也同样在尽量夸张描述对方错失,包括指控记者“私闯民宅”、“丢了好几双鞋”等。周广甫的采访过程中究竟有没构成“私闯民宅”,多有争议,但这应该不是冲突的核心所在,李鹤彪和郭德纲祭出这一指控,属于事后找补。至于支持周广甫的一方拿出房型图以证第一道门和第二道门的区别,也不过是根救命稻草(周广甫在现场曾说 “我私闯民宅怎么了?!”)。从现场视频中就可得知,周广甫和李鹤彪原本并非冤家对头,互相之间开场言谈颇为客气,只是一语不合,就演变成了现在这局面。李鹤彪打人之时,绝不是因为想到对方“私闯了民宅”;而周广甫推门之时,也绝没有计算过自己这一举动还算不上“私闯了民宅”。
第四码:中国媒体整体表现。
8月1日事发之后,中国各地媒体刊发了大量报道和评论,多为批评李鹤彪打人和郭德纲蛮横,自是维护公义,顺理成章、理所应当。除BTV等自家人以外,总体而言,媒体立场并无明显预设立场。
有评论称,“一向挺他的网络,此刻也变成了一边倒的骂声”,欲以此证明郭德纲不仅令知识精英拍案而起,更是失了草根“钢丝”的心。不过,在我的观察中,并没见到这“一边倒的骂声”,随着事件进展,网络跟帖之中,多有嘲讽北京电视台及“妓者”之声得到呈现。所以,“钢丝”也不必像他们的偶像一样“打击一大片”,谴责中国
第五码:“反三俗”之论。
当然,若论迄今最大戏码,还是要算“反三俗”之论的强势介入。争论着知情权和隐私权的人们,抬头一看,却发现突然换了轨道。虽然我到现在也没明白,这桩打人事件和“三俗”有什么关系?
所看到的第一例将此事引入“反三俗”叙事框架的来自8月4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节目,时常担任央视出镜评论员的杨禹在与主持人对谈中,引入了“中共中央政治局一次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集体学习”的说法,称“郭德纲这位徒弟打人的办法是庸俗之举,郭德纲表现骂人的表现是典型的低俗之举,不仅低俗甚至恶俗”。次日,央视《新闻直播间》节目中,主播更以连续的排比句不点名批评“这位公众人物如此庸俗、低俗、媚俗的表现是多么的丑陋”。再后,便有传出德云社停演自查、郭德纲音像制品下架、文艺界权威人士狠批“三俗”的消息。
郭德纲表演内容被批“三俗”由来已久,数年之前即有山雨欲来之势。我赞成政府部门倡导高雅抵制低俗,不过,这次的变调实在让人有些意外,若是我以“阴谋论”揣之,简直要怀疑周广甫偷拍挨打是“引蛇出洞”。
虽说中国社会遍布“新仇旧恨”,但还是一码归一码的好,都不要夹带私货。李鹤彪及郭德纲有“真小人”之错,周广甫也难逃“伪君子”之嫌;中国媒体里大有断章取义之辈,但也不要以为就天下乌鸦一般黑。我们不必因为反对这个就支持那个,也不要一概而论非黑即白。更不用说话锋一转“反三俗”去也,堂堂公权力若是如此行事,就是真的“三伪”了:伪崇高、伪正义、伪善良。
媒体“围剿”之势----凡事皆不可一概而论,中国媒体早非铁板一块,我们都不应为了印证自己的推断而塑造某种“绝对感”,虽然这种“绝对感”最易鼓动人心。

徐玉杰 发表于 2010-8-10 11:33

{:6_167:}不知道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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