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迅雷:8000元罚款与1800万赎金
都是为了钱。司机超载违反交规,本应按规处罚,可在江西乐平,只要向交警交1900元“包季”、交8000元“包年”,在统包期内就可以不用罚款了(8月19日《都市快报》)。在广东佛山顺德区,日前发生了一宗特大绑架案,一富豪大白天在家门口遭绑架,交了1800万元赎金后,终于脱险;犹豫10天后报警,绑匪大多已抓获(8月18日《南方都市报》)。绑票索钱,并不新鲜,只是这个拿到1800万元赎金的案件有点大的。相比绑票索钱,这个“包年罚款”,真当一大新鲜发明也。如果设立一个“行政管理诺贝尔奖”,那中国人得奖概率可是大了去了。过去有个说法叫“管理就是收费”,如今可增一个“执法就是罚款”,还提前包年的,这不是一大发明么?钱到手了,执法的人用不着上路了,对超载完全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超载闯祸那也由它去啦。这个“一次性收入”,看来真划得来:一年如果有万把个人接受这样的“承包”,那就是8000万的收入哦。绑匪索要1800万元赎金,这个风险要比交警索要8000元罚款来得大。事实证明绑匪很快就栽了。可是,宰了货车驾驶员的交警,通常是不会栽的,他们这是管理创新嘛,上级是否可以考虑予以奖励,人家“超前意识”就是超强啊。绑架索要1800万元赎金,属于治安刑事之类的问题,那么这个8000元“包年罚款”,属于什么问题呢?最终你发现啥问题都不是,最多来个“下不为例”吧?或许还要叫当地交警的头头写个检查什么的,也就了了。你甭指望有个撤职什么的,人家即使这里撤了,换个地儿不照样官复原职么?被掠走赎金的可以报警,而被拿走罚款“年金”的,可以报警吗?显然,他不太可能获取“第一权力”——国家机器的帮助,于是只好借助媒体的力量了。如果说1800万元赎金的绑架案是个案的话,那么这个8000元罚款“年金”可是面上的事,涉及的人更多。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私有化——只靠手中权力,就可财源滚滚。绝对的权力绝对可以成为土匪。8000元包年罚款就是另一种绑架。在种种巧取豪夺中,拥有公权力的职能部门的形象,就这样轻易垮塌了。权力过大,而且权限界定不明,是“罚款包年制”出台的背景。这个背景问题不解决,规范和制约权力做不到,那么只是权力攫取民众钱财的方式换一种而已。一言以蔽之,8000元来自公权力的包年罚款,甚至比那1800万绑架赎金更危险、更可怕。 {:6_167:}历来是生钱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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