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卫 发表于 2010-9-8 08:19

徐秋慧:城镇住房配置应实行“双轨制”

住房市场应是市场配置与政府主导相结合的市场,大约70%的房子应由政府主导的市场进行配置

    住房商品化只认钱,不认人,对富人有利,是锦上添花的配置方式,更一般地看,市场机制就是一种嫌贫爱富的机制;政府和市场相结合的方式可以把房子优先配置给最需要的人,可以让低收入者住得体面,活得有尊严,是雪中送炭的配置方式。

    ■徐秋慧

    据国家统计局月度资料,今年7月,全国商品房销售价格同比上升10.3%。其中,新建商品房价格上升12.9%,二手房价格上升6.7%。北京市住房价格分别上升12.4%、20.1%和5.0%。相对于北京房价去年飙升70%来说,房价快速上涨的势头有所遏制,但房价仍处在不合理高位。

    开发商库存上升,资金链紧张,降价压力增大。他们开始恐吓国人,声称打压房地产会破坏城市经济,GDP下降,失业率上升,银行坏账增加,经济“二次探底”,还有可能回归“计划经济”老路。并通过各种渠道向政府施压,试图干扰调控政策,使之无果而终。有些专家则默契配合,强调房价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政府不可能阻挡包括投资需求在内的住房需求,呼吁政府不要再打压楼市。

    楼市调控政策损害了开发商的利益。他们抵制、阻挠、甚至对抗调控政策,是意料中的事。需要讨论的是,投机性住房需求真的合乎规律,楼市也已经规范,不再需要政府调控了吗?这关乎城镇住房配置的指导思想:雪中送炭抑或锦上添花?如此重大问题,不可不辩。
    “购房欲望”不是“购房需求”

    商品房价格取决于市场供求关系,这是事实,没有错。但在不同的时期,供给和需求的具体影响有所不同。一般地,供给在长期内影响房价,而在短期内房价主要取决于需求。我国楼市的主要问题是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市民买房或租房负担太重。政府调控楼市的当务之急是调控需求。这就需要首先明确需求的概念,找准切入点。经济学意义上的住房需求,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在一定价格水平下,消费者愿意并且能够购买的住房数量。一个消费者想买房,同时又有支付能力,才是实实在在的住房需求。如果只是想买房,但口袋里没有钱,只能叫做住房欲望或潜在需求。人们的购房欲望是无穷大的,确实具有刚性。然而,如果用购房欲望偷换购房需求,并用以证明房价必然上升,假使不是无知,就是有意混淆视听,误导国人。

    住房是一种特殊的耐用消费品。它除了能满足人们的居住消费需求外,还具有保值增值等投资功能,能满足人们的长期投资和短期投机需要。由此决定,住房需求至少可以区分为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两大类。从消费需求角度看,多数人买房子是为了自住。这是中低收入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也有些人买房子除了自住外,更多的是享受、炫耀、示富、邀宠。例如,有些人的房子很大,造价很高,并且不止一处住宅。他们在市区有一套房子,平时上班住。另外在郊区还有一套别墅,周末或节假日去小住。或者,在北京有一套房子,在海南或威海也有一套房子。平时住在北京,夏天去威海避夏,冬天去海南避寒。坐落在郊区、海滨或山麓,气势恢弘,造型别致,质量上乘,装修豪华,前后有花园,四周有高大院墙,大门经常关闭着的别墅,昭示着主人的富有、权势和荣耀。这是高收入居民的奢侈性住房需求。有些外地富豪来北京购买高档住宅,供偶尔来京办事或看病时小住,平时闲着,也属于奢侈需求。至于温州、山西和内蒙等地的炒房客,他们来北京大量购置房产,有的是为了倒卖赚钱,有的是为了出租赚钱,本质上都是投资,因而是一种投资性需求。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又可以把住房需求区分为三类:(1)基本需求,即起居安寝方面的需求。不管是什么人,都有权居有定所。这是一项基本**,不能因为收入低就被剥夺。(2)奢侈需求,即享受、安逸、奢华、虚荣等方面的需求。只有收入达到一定水平的人,才会有这种需求。(3)投资需求,即炒房子或出租房子的需求,是货币资本积累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构建“双轨制”住房市场

    同一套房子,其物理属性是客观的,不变的,但其效用则因人而异。这取决于人们的效用函数,其中最重要的是业已达到的居住水平和生活质量。可以设想,在北京市三环到四环之间有一套60平方米两居室的二手房。如果按保留价格卖给一对正准备结婚的年轻人,他们会感到很高兴:终于有了自己的家!如果卖给一位已经拥有五套住宅,其两岁的孙女名下也有了一处价值400万元、面积300多平方米别墅的富翁,他会因效用些许增加而感到满意,但不会像这对年轻人那样高兴。如果卖给一位炒房客,他会因为有了赚钱机会而庆幸,但也达不到那对年轻人的效用水平。从这个角度看,把这套住房配置给这对年轻人,是雪中送炭,效用最高;而配置给这位富翁或投资商,是锦上添花,效用较低。从社会总福利的角度看,这套房子应该配置给这对年轻人。

    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多地少,并且处于城镇化初级阶段,住房资源相当稀缺,而需求则不断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当用什么方法配置住房资源呢?一种方法是让市场来配置,即住房商品化。就是谁有钱,谁出价高,房子就配置给谁。但其结果,就是令人诟病的住房配置两极分化:一极是大量的中低收入者居住条件很差,生活质量很低。据报载,北京海淀一个业主,将60平方米的房子隔成10个小间,每间不到4平方米,用以出租,被称为“鸽子间”。也有报道,北京西城区有一片老旧危房,户均不到20平方米,还有的不到9平方米。还有网友自曝:20多个人挤在一间房子里。估计旧金山的“贫民窟”也不过如此。相反,有些人住豪宅、别墅,并且拥有多处住房。其中有些房子既不转让,也不出租,长期闲置。前些日子,有媒体披露,全国空置房有6450万套,可以供2亿人居住。最近又有报道,海南有些小区平时入住率不到2%,多数小区平时入住率不到20%,最高峰时仅为40%—60%。另外还有个统计,说截至7月底,全区住宅空置面积为133万平方米,其中别墅、高档公寓空置面积为52.1万平方米,占空置总量的39.2%。总之,住房商品化只认钱,不认人,对富人有利,是锦上添花的配置方式。更一般地看,市场机制就是一种嫌贫爱富的机制。所谓自由竞争,优胜劣汰,实际上是富人胜,穷人汰。住房市场严重失灵,弊端尤甚。

    另一种办法是“双轨制”,即政府和市场相结合的方式。其特点是有两个住房市场:大约30%的房子完全商品化,由市场配置;大约70%的房子准商品化,由政府主导的市场配置。准商品房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这些房子只租给或卖给中低收入者,原则上一户一套。不能上市交易,但可以退卖给政府。

    用这种办法配置住房,一是可以把房子优先配置给最需要的人,满足其最基本的住房需求,保障天赋**;二是可以剔除不合理的投资需求,有利于稳定房价;三是可以抑制奢侈性住房需求,消除住房配置两极分化,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总之,政府主导的住房市场,可以让低收入者住得体面,活得有尊严,是雪中送炭的配置方式。

    目前国家出台的楼市调控政策,鼓励购买第一套住房,限制购买第二套住房,抑制投机性购房。同时酝酿对存量投资性住房收取资源占用税,对第二套住房收取房产税,对转让第二套住房收取所得税。目的都是排除商人投机炒房,限制高收入者多占房,保障中低收入者能住上房,使楼市回归民生本性。目前政策效应刚刚显现,但远未达到预期目标。政府务必要继续坚持调控政策,直到房价回归理性,居者有其屋为止。许多国家的经验表明,只要坚持民本思路,举措得当,就完全有可能解决好城镇居民的住房问题。

    也应当看到,政府当前调控楼市的重点是需求,属于短期政策。从长远看,还需要调整住房供给结构,主要是打破政府一家供地、开发商一家供房的市场垄断,引进竞争机制,增加住房供给,形成多层次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同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增加居民收入,提高住房支付能力,改善居住条件。
    (作者单位: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

徐玉杰 发表于 2010-9-19 19:58

住房改善太快,与工资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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