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展中心徐小青:支持农业发展的创新与改革
期货10月21日消息 2010年10月19日-21日,第二届中国农业投融资洽谈会在中国郑州举办,网将现场全程播报,为您全面呈现中国农业广阔的投资前景,直击中国农业发展的最前沿。以下是国务院发展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徐小青在论坛上的精彩发言:我们国家的金融体制的改革应该说是很滞后,农村金融就更为滞后。要是概括的讲,就是说我们现在金融服务远远不能满足农业和农村二、三产业。那么这个情况,当然了,在改革的尝试中,一直在努力,农村金融的改革,信用社的改革,一直在努力。我想转机是在2006年以后,中央提出来要推进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而且,当时推出的措施,就是要放开农村地区的民间的一些小的农民金融机构,比如像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民的资金互助会等等,另外提供一些政策上的方便。但是,从现在运行情况看,进展还是困难多。你看我们国家现在大概信贷资金,大数啊,30万亿,30万亿里面,这个钱到了农村的钱,大概3万亿左右,我们到了农业,到了农民那里,是一万多亿。那么我们现在在乡以下运行的信用社,只有农村信用社,这些国有的大银行都走了,都到了县以上了,包括农业银行(601288 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它农转非了,基本上农转非了。你跟他的行长你不为农民服务,他还不愿意,他说我20的资金都给了农业,实际上10%都不到。实际上这是我们经济发展中的一个必然的原因,因为资金必然要向高回报的地方流,比如我投资房地产,我的回报当然比种粮食赚钱。所以,这个改革的方向,制度建设的方向,就是应该考虑做国家政策性制定的建设。你看国家上发达的国家也好,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好,他们的金融,实际上农村金融大体上有一个趋势,就是你一定要有政策,你一定要有商业性的金融支持,你一定要有合作金融,像最典型的,荷兰合作银行,那是全世界的典范。那么还有一个,还要有民间的借贷啊,甚至高利贷啊,就是民间的借贷,这个东西确实是你不能从政策上、体制上不允许,但是中国农民几千年来都是这样。我们做2700多个村庄调查,有金融需求有70%,这70%的农户,满足他的金融需求,从正规的金融机构能够得到钱的不过1/4,25%,剩下75%都是亲戚朋友给的。那么现在从整个国家的情况看,就是说农村信用社对于整个农业的生产,农户来给它贷款,一般贷款是可以满足的,就是农民,我要春耕了,我要播种,买种子,买化肥,买农膜几千块钱,这种需求是能够满足的,因为它四万多家网点,这个能够满足的。麻烦的是在哪?就是说农民要发展非农产业,要搞点,比如说我搞点养殖业,我搞点加工,就是说我搞定扩大再生产的东西,我这个钱不好弄。这里面从制度上讲,就是一个质押的问题,现在包括咱们信用社的贷款,30%左右是信用问题,剩下都是制度问题,要求农民质押。但是我们政策规定,土地承包明确不可以质押,所以农民就缺少这种有效的抵押物,他房子、宅基地、承包地,那是不能抵押的,所以我们现在农村体制金融建立,一个是政策性金融的建立,商业性金融的建立农业合作性金融的建立的探索,政策性金融,主要是说要用财政的钱,拿出来,为农村金融投资贷款的这些金融机构提供再担保,提供贴息,提供农业保险。就是用财政的钱,用金融的办法,来调动社会资金。
日本的你像中央公布的数据,他就讲,我政府的一块钱,可以调动社会资金40万来投资到农业。所以我想我们关注的农村金融体系改革问题,是朝着这种政策性金融发展,合作性金融现在还没有什么好的,其他的国家有一些,比如说泰国、**,他是国家的法律规定,你商业银行贷款必须留20%给农业,给农村,泰国过去是20%,现在降到10%。他说你所有商业银行你10%贷款给农业,这个是法律规定的,他没有办法不执行。那么商业银行做农贷这一块,成本是比较高的,所以干脆成立一个国家的,财政部下发给农村,我把商业银行贷款都拿到我这儿来。这一点我们现在还没有这样的规定,但是我想这是一个方向。
再有一个就是合作银行的这种做法,比如信用社的做法,我们一直在推进改革,而且也在学习借鉴像荷兰银行,像外资银行,包括像世界银行做的。再有一个就是需要考虑怎么对待,让它合法,怎么规范,实际上在发达国家,民间金融都是可以的,但是它有地域性,有规则,你不能扰乱我的金融市场。但是在一定的地域,一定的规模下,可以民间融资。
所以我想这个过程可能是一个很难的,确实是一个比较难的过程,怎么让一些要素再回流到农村,这个是需要政府之力,社会之力,你要是靠纯市场,纯自由经济,很难。因为我们国家现在的利率水平,养活一个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中西部地区,没有200万的存款,你还不能存活,在发达地区这不成问题,但是大规模的中部地区、西部地区,这个问题就非常突出。所以我想这个问题是一个大问题,也是一个难事情,可能也有赖于在座诸位的探索和努力,谢谢! 支持农业发展的创新与改革,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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