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迅雷:不能被黑嘴股评家“拴在裤腰带上”
股市黑名嘴,如今成被告。中国证券市场上首起股市黑嘴操纵证券市场案,10月28日在京庭审,42岁的“北京首放”负责人汪建中出庭受审。(10月28日《羊城晚报》)这汪建中我知道的,尽管我向来不炒股票。查阅我的资料库,留给这老兄有一大段——2009年12月就有报道说,首个被中国证监会开出个人亿元罚单的股市黑嘴汪建中,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被移送至北京市检察院二分院,等待起诉。事实上,早在2008年10月23日,证监会就对汪建中发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操纵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证监会决定没收汪建中违法所得1.25亿元,并处罚款1.25亿元,总金额高达2.5亿元——天价罚单而成为吸引外界眼球的焦点……所谓“股市黑嘴”,就是经常出头露面的股评人,但丧失了道德良心,丧失了法制观念,一边在电视等媒体上忽悠广大股民,一边自己操弄股票赢取大钱。事先买入——大肆推荐——次日卖出,如此“点股成金”。前些年,也真是很奇怪的,无论阿猫阿狗,注册一个咨询公司,凭借一张嘴,就可以发布各类高见,弄得股民团团转。这黑嘴股评家,一面向大家做掘金报告,一面自己疯狂掘金,事到临头,大家才恍然大悟——原来人家是忽悠咱的啊!在发达国家,股评人必须对自己持有股票的事实或行为,进行清晰的预告。如此,公众才能明辨是非。可我们这里呢,哪里管得了那么多,股评人可以一边明修栈道,一边暗度陈仓。他们的暗箱操作,厉害着呢。谁傻呵呵跟风,谁自己倒霉。而事实上,倒霉的总是中小股民。股市及其边缘领域,最重要最紧要的就是法制的完善与法制建设的完善执行。离开了法制与法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岂不是一句空话?这些年来,我们为完善股市,付出了很大的努力,支付了巨大的制度成本。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是:我们决不能让一些权者与钱者,恣意操控股市,自己疯狂获利,贻害普通股民。遇罗克有句名言:“何为不朽?不朽在于引起后人的共鸣。”但那些可恶的黑嘴股评家,才不管什么“引起后人共鸣”的“不朽”呢,他们想的只是现在让自己暴富,所以只指望自己忽悠的话立马就引起今人强烈的“共鸣”。对这些表面“名嘴”、实际“黑嘴”的股评家,公众保持警惕是一方面,政府职能部门严加监管是更重要的一方面。比如这汪建中,若是早一天将他拿下,那就早一天让股民安生。我们没有理由让汪建中们如此放肆地“纵横天下”。有句名言说,“受制于人,那么永远只能拴在别人的裤腰带上过日子。”对于那些被股评家牵着鼻子走的普通股民来说,这也是一个重要的警示。而更重要的是,我们的监管部门、我们的司法法治,决不能被黑嘴股评家“拴在裤腰带上”。 股评家替谁说话 股评,几乎和瞎吹一样,什么时候他们都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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