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卫 发表于 2010-11-18 08:17

徐立凡:穷人居住权不能任人揉捏

无论是从社会的均衡发展,还是从基本权利的保护角度去考量,不管以任何名义对穷人居住权加以冒犯,我们都必须采取零容忍的立场。相关人等被依法逮捕或立案查办,只能算是后置监管,比个人问责更重要的是关于机制的问责:作为政府项目,廉租房何以如此任人揉捏?
审计署日前公布了19个省市2007年至2009年的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调查结果,审计发现共计2亿多元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被套取挪用;北京、上海等22城市未按规定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时足额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共计少提取146.23亿元。此外,发现1.32万户资质不符的家庭将租赁补贴变成了“消费补贴”。
在住房商品化的情况下,廉租住房已经成为体现房屋的公共属性,保证城市低收入家庭居住权的最后堡垒。政府作为廉租住房的操盘手,理应对此加以拱卫。然而,审计结果表明,如同经适房的异化一样,廉租住房也部分地遭遇了相同的命运。
无论是从社会的均衡发展,还是从基本权利的保护角度去考量,不管以任何名义对穷人居住权加以冒犯,我们都必须采取零容忍的立场。相关人等被依法逮捕或立案查办,只能算是后置监管,比个人问责更重要的是关于机制的问责:作为政府项目,廉租房何以如此任人揉捏?
按照《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规定,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实行的是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的维护和管理。保障资金被套取挪用了2亿多表明,这道制度墙没有完全起到应有的防御作用。廉租住房保障金来源渠道很多,既包括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也包括土地出让净收益中的提取,还有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和社会捐助。来源的多样化也造成了监管链条的延伸,以目前远不够协调统一的机制安排,很难避免出现漏洞,这是资金被挪用的主要途径。
廉租房资质审查环节的不严密,造就了不法寻租的空间和资质失真的漏洞。如果采取复式审查,同时对低收入家庭生活水平状况能够实施动态管理,那么住着政府补贴的房子,过不需要补贴的日子这种怪现象,就会大为减少。
更主要的原因还在于一些地方没有把廉租住房建设放到应有的高度。这次被查出没有按时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资金的城市,多是具有建设国际城市雄心的一二线城市,同时也是世界级、洲级、国家级活动的主要承办者,繁重的建设任务和巨大的资金压力,或许是没有足额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重要原因。从根本上说,这要求地方政府应该通过机制改进降低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度,土地出让在政府财政中所占比重越低,那么在廉租住房等土地建设中的违规冲动就会越小。
当廉租住房这样的基本福利政策被不完善的机制破坏,被人为破坏的时候,政府必须站出来加以修正。因为保护穷人的权利,就是保护社会的公义底线。
本报特约评论员 徐立凡

徐玉杰 发表于 2010-11-18 09:33

{:6_167:}对,穷人居住权不能任人揉捏。

徐晓夫 发表于 2010-11-18 09:54

{:6_134:}对侵占穷人居住权的富人,应立马让其从富人变成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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