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岗位写人生--记白河构扒司法所所长徐良彬
2010-11-29 11:42:05 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
新华网陕西频道11月29日电(记者梁娟)在"秦头楚尾"的白河县,特别是司法系统,一提起徐良彬,广大干部群众都要竖起大拇指,无不称赞他是一位扎根基层,情系群众,甘做人民满意的基层司法助理员。 今年42岁的徐良彬从事司法助理员工作也只有6个春秋,2004年9月,他从一名乡镇行政负责人转行从事司法工作,出任司法局构扒司法所所长。
在这个平凡而普通的工作岗位上,徐良彬边干边学,刻苦钻研业务,锐意进取,善于创新,用工作实绩,认真履行了一个基层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解调员的工作职责,向党和群众交上了一份合格的答卷。据初步统计,从事司法助理员工作六年来,徐良彬同志先后为镇政府处理重大疑难案件12起 ,调解处理各种基层纠纷480多起,调解成功率达98.5%。在一系列足以印证他工作成绩的背后,是一路足迹串串歌,行行心血和汗水,同时,更是他追求事业,实现人生价值的记录。几年来,徐良彬连续五年被评为市县先进工作者,优秀**员和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十多次受到县委县政府和市县司法部门的表彰奖励。
"我是一名党员,一切要服从组织安排"
作为一名农家子弟的徐良彬,从小就对农民群众有着浓厚的感情,他一参加工作就在最基层的边远山区小乡镇,凭着工作成绩,很快走上了乡镇领导工作岗位,每走一处,都赢得了老百姓极好的口碑。作为一名有着二十多年工龄的老党员,徐良彬同志有一句口头禅,那就是,"我是一名党员,一切要服从组织安排"。因此他分管的工作年年都是乡镇第一,任何艰难再棘手的工作在他手上,都会迎刃而解,圆满完成。2004年,本应提拔到其他乡镇当一把手的徐良彬,毅然服从组织安排,从零开始起步,由一名大镇的副镇长转换角色,而成为构扒司法所所长。许多人说他傻,认为他应该当乡镇书记或乡镇长,以为只有这样才会大有前途,而到了司法所,只有搞业务,似乎政治前途就一片渺茫了。可徐良彬却认为只有工作岗位不同,没有工作贵贱之分。缘于此,他在新的岗位上,钻业务,勤学习,听群众心声,闻百姓民意,广纳意见。在小小的司法所,他定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带头遵守执行,靠抓"软"、"硬"件工作,而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构扒镇地处白河前中山,境内矿产资源丰富,因此,企业较多,加之"十天"高速公路穿境而过,全镇社情复杂,各种矛盾交织。作为司法所长,徐良彬深深懂得,要化解各类矛盾和维护稳定,必须要从抓宣传教育开始,只要把宣传教育的氛围营造好了,环境自然就会顺畅和谐。六年来,徐良彬通过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以百村百场法律大讲堂为载体,进村宣讲法律30余场次,受教育中小学师生达2万余人次;配合镇党委、镇政府对村两委班子成员、治保中心户长、调委会主任进行法律知识培训10场次,同时还开展镇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征文比赛活动,组织普法法律知识考试,提高镇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通过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学法、护法、守法、用法意识,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经过他的辛勤努力,他所在的司法所成为县里的先进所,已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单位,该镇也被县委、县政府评为"2005-2006年法制宣传先进单位",他本人也被评为2007年度"市级人民满意的基层政法干警"、2008年度"依法治县先进个人"、2009年度"县十佳优秀校外法制辅导员"等称号,同时拥有了一个"法制宣传排头兵"的美称
"为政府排忧,为百姓解难是我的职责"
几年来,徐良彬立足"有为才有位"的指导思想,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据统计,徐良彬同志共向镇党委、政府提出法律建议120多条,提供法律依据230多次,全部被采纳,此外还撰写出《关于如何解决影响构扒镇社会稳定问题的几点意见》、《浅析妥善处理好十天高速征地拆迁矛盾的几点建议》等5篇调研文章供政府参考决策,为促进当地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保一方平安,促一方繁荣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09年3月,高庄村3户村民私自转让土地建房,在开挖房基时,引起上方3户住房地基下沉,形成危房,该3户村民直接找到政府,要求赔偿,否则他们全部搬到政府里面住。其理由是,三户建房的手续是政府签字办理的,责任由政府承担。该3户村民整天在政府大吵大闹,严重影响政府机关的正常办公。徐良彬得知情况后,主动找到双方6户村民进行调解,刚开始该6户村民不但不理解,还破口大骂,并指责徐良彬为政府开脱。当时天下着大雨,该6户村民不许徐良彬等干警进屋里面作工作,他们只能待在雨地里苦口婆心的劝说,讲政策,宣传法律,在雨地里站了近2个多小时,没办法说服双方。最后,其中一妇女心里很过意不去,想让徐良彬等干警进屋避雨,但其他几户村民不同意,在她与其他村民的一再劝说下,才同意徐良彬等干警进屋做工作,他们就趁这个机会单独和这一户做工作,讲清楚法律关系和对方应负的法律责任。该村民说:"你们的说我知道,我也懂,但是我们认为太麻烦,只想政府能出面,事情可以快点解决,你们今天的工作态度我大受感动,我给其余几户做工作,不到政府闹了,听你们的。你们司法所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我真佩服了",后来,徐良彬通过法律援助的方式,将此事圆满解决,镇党委听说此事后,对徐良彬的工作给予高度的肯定,说:"我们原来认为是你们司法所离不开我们党委、政府,通过这件事证明,我们的工作更需要你们"。 "我要用一颗火热的心,去暖热一颗颗冰冷的心"
"用一颗火热的心,去暖热一颗冰冷的心"是徐良彬同志的工作信条,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每一次的调解,不仅成了维权的过程,更是成了他与群众交流感情的过程,他凭着一份赤诚的"真情"成了当地老百姓的"贴心人"。他创造性地发放便民服务卡,开辟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徐良彬同志结合"听、解、帮、促"活动,自制了便民服务卡,注明司法所工作范围,联系方式等事项,极大的方便群众。六年来,徐良彬共发放便民服务卡5000余张,代理诉讼、非诉案件180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286人次,为集体和个人避免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充分发挥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切实解决了群众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徐良彬还开通法律服务"热线",切实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六年中,徐良彬同志先后到河南、山西、天津、西安、河北等地为外出人员开展讨薪、工伤、死亡赔偿等方面的维权工作21起,为30多人挽回各种经济损失180余万元。他主持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了使法律援助工作方便群众,徐良彬同志先后在本所设立了妇女、儿童、残人、军人家属维权工作站,专门为妇女儿童、老弱病残军人军属答疑解惑,实行即时援助、就近援助,以援助介入案件、以调解解决矛盾,更好地保障了弱势群体权益。六年来,徐良彬同志免费为妇女儿童、老弱病残和家庭困难者等弱势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件,解答咨询200多人交,代写协议、诉状、申请等法律文书近170份,调解各种民事、经济纠纷37件,为弱势群众挽回各类损失200余万元。
"只有打造好环境,才能为项目建设提供保障"
近年来,构扒小区开发、120万吨水泥粉磨站建设、十天高速、工业园区建设等亿元以上重大项目相继在构扒镇实施,土地征用、拆迁安置、房屋受损、人员伤亡等问题致使各类矛盾频发,机遇与矛盾并存,给徐良彬同志所在司法所法制宣传教育及矛盾调处工作带来新挑战。徐良彬说,"只有打造好环境,才能为项目建设提供保障"。徐良彬同志不怕苦、不怕累,坚定信心,以干克难,带领全所干警以"矛盾大排查、问题大化解、环境大整治、项目大推进"活动为载体,深入项目建设现场,先后开展有针对性法制宣传教育20余场次,印发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森林法》、《环境法》、《防洪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制宣传材料1万余份。与此同时,深入到村组农户,采取以案说法、现场咨询、解难释惑等方式,向周边群众、项目业主、外来工人进行普法宣传达近千余次, 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10件,营造了依法施工、依法解决问题、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的良好氛围,为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9年7月21日,白河县构扒镇高庄村七组村民贺乃全,在中铁三局二公司A-CD21标段老屋场隧道出口做临工,下午五时给施工队拉水时,不慎溺水身亡。贺乃全父母都已年过七旬,体弱多病,且身有残疾。事发后,两位老人到施工现场阻工并扬言:"如果不赔我儿的命,高速路也就修不成了"。构扒司法所接案后,积极主动参与协调此事,认真给受害人家属做思想工作,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来回十几次在受害人家属与项目部之间进行协调和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赔偿协议,接受了处理意见,最终,受害人家属拿到了一次性死亡赔偿金14万元。这次司法调解工作不仅让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更确保了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要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安凯绿色肉食品有限公司、钰宏旺公司、汇丰公司等几家重点企业先后落户白河构扒镇,因徐良彬同志业务素质精,工作作风实,几家企业都聘请他担任公司法律顾问。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他不计个人报酬与得失,尽心尽力地参与公司的经营与管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提供法律依据,有力地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努力地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使公司获得了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10年4月,钰宏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冯胜兴在工作期间,左脚中指受伤,随后,医院为其进行了截指手术,冯胜兴治愈出院后,要求企业支付赔偿金30万元,企业无法接受冯胜兴的条件,该劳动纠纷一直无法得到解决。2010年10月6日,徐良彬值班接到电话,说钰宏旺公司有人在闹事,请司法所帮忙调解。接案后,徐良彬第一时间赶到钰宏旺公司的办公室,看到办公室一片狼藉,一个中年妇女躺在地上,衣冠不整,公司工作人员边相劝,边让她起来。但是中年妇女躺在地上就是不起来,并且该妇女脸部及脚部浮肿,看到这种情况,徐良彬就让其他在场人员离开现场,然后给她倒了一杯热水,将她扶起来坐下,问她怎么回事,她说:"我丈夫冯胜兴在他们公司干活受伤,左脚被截去中指至今没有赔偿。如果今天他们不给处理,我就死在他们的办公室里,赔偿金我要30万,少一分我都不干"。徐良彬注意中年妇女的左手始终放在上衣口袋里,不知道为什么,机警耐心地给她做工作。突然,中年妇女拿出左手上的东西要往嘴里塞,徐良彬手疾眼快抢下她手中的小包,一看是毒药。看到这种情况,工作暂也无法做下去了。徐良彬就让公司派车陪同一起将中年妇女强行送回家,送到后,就让冯胜兴劝妻子,在冯胜兴的妻子情绪稳定后,徐良彬就给他们夫妇俩做思想工作,讲明钰宏旺公司和冯胜兴的权利责任,以及他们这样闹下去的后果。经过3个多小时的耐心说服,冯胜兴夫妇终于同意由司法所主持调解。2010年10月12日司法所将钰宏旺公司和冯胜兴组织在司法所调解庭调解。最终以钰宏旺公司赔偿冯胜兴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医疗补偿等共计31300元,矛盾得到了化解。
几年来,徐良彬同志先后为企业提供法律建议100余条,提供法律依据52次,有效化解各类矛盾17次,开展了国际贸易、企业管理、知识产权、税法、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25场800余人次,有效地规范了企业的经营行为,大力促进了依法治企工作的进程,为企业的发展壮大保驾护航。
几年春秋,几多风雨,徐良彬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行行业业都是他事业成功的平台。他无怨无悔为百姓、甘愿只作平凡人。他靠一颗为民之心,亲民之举,获得了事业的辉煌,因此,他被人们誉为百姓满意的基层司法助理员。 为政府排忧,为百姓解难-------好作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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