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别再让“徐文艾们”出国丢人
,2006年11月20日,以徐为团长的公务考察团一行10人在芬兰赫尔辛基机场办理入境手续时,被芬兰边防局官员以该考察团出具的芬兰司法部邀请函系伪造为由拒绝入境。 的确太丢人了!一个堂堂大国的司法官员,仅仅为了到另一个国家玩一趟,居然不惜像偷渡客一样把“假”造到外国去了。奇耻大辱呵!笔者仿佛都能看到芬兰边检官令人如芒在背的鄙夷的目光。 然而,当笔者尚在为同胞的丢人而无地自容,另一篇题为“安徽副检察长落马揭开公费出国旅游潜规则”的报道,更令笔者惊讶不已。此报道援引旅游业内人士的话说,使用伪造的邀请函以应付外事部门的审批,早已是实现公费出国旅游的惯用伎俩之一。 若果如此,那徐文艾岂不是个天大的倒霉蛋?持假函公费出国旅游他之前有,他之后恐也难绝。 若果如此,这确实是一个必须关注的问题。以往我们对公款出国旅游以及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深恶痛绝、批判不止,多是因为此腐败之风不仅急剧地增加了国家的行政成本,浪费了纳税人的血汗钱——据有关资料,从1978年到2005年,国家的行政费用开支增加了122.11倍。而且,败坏了党风、政风,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破坏社会和谐。而今天,这股腐败之风还正在使我们陷入一种窘境。想想吧,以党政官员为主体的各种名目的公费出国组团,若有的仍持伪造邀请函,中国人在世界面前将会是怎样一个形象? 去年中央文明委在全国实施了“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要求国人在出国旅游中改掉随地吐痰、大声喧哗等陋习,可有哪种陋习对国家和民族形象的伤害赶得上造假这种劣行呢? 因此,笔者以为,哪怕仅仅为了不再让像徐文艾一样的官员到国际上去给中国人丢人现眼,我们也必须以加倍的重视来严厉整治公款出国旅游的歪风了。 事实上,近年来中央已多次出台相关规定,三令五申严禁公款出国旅游,但显然效果不彰。盖因有的规定过于原则,缺少可操作的具体的追究、处罚条款;特别是,在徐之前,似乎还没有违规者真正被惩处过。而不用付出代价的违规行为,是任凭多少条禁令都禁不住的。现在再提整治,首先应该对已有的规定作一次梳理,并着重增加处罚内容,使有关规定更具操作性和威慑力。 {:6_134:}“败坏了党风、政风,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破坏社会和谐。”为何屡禁不止呢??? {:6_167:}我们脸都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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