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锋:应鼓励更多陈光标式慈善家
一个富人,以自己的慈善举动,一方面能切实帮助他人,另一方面带动更多富人也参与到慈善事业中来,用自己的坚持与热忱树起一个道德的“标”杆,这样的行为就有肯定与弘扬的价值。最近,“陈光标荐母代言中国环卫工人”“陈光标赴台考察 计划发放一亿红包”等新闻引起人们的关注,这位带有极大争议意味的“中国首富”,再次站到了传媒的聚光灯下。
其实,近两年来,陈光标一直都在以各种方式的慈善言行,屡屡成为新闻的主角、报纸的头条——从四川地震发生两小时后率领60辆大型挖掘机出征、与军队同时赶到救灾现场,到一次又一次对受灾民众慷慨捐赠,再到致信巴菲特与比尔·盖茨宣布“裸捐”……陈光标对慈善事业的“给力”、执著与高调,赢得了公众的衷心赞誉,也引来了一些人的不同看法。
抛开所有围绕陈光标所产生的争议,还原到一个最基本、最浅显的道理:很显然,其言行对社会是有着巨大正效应的。说得再具体些,一个富人,以自己“另类”甚至“极端”的慈善举动,如果一方面能切实帮助相当数量的同胞,用一己之力点燃慈善之“光”,温暖了很多人,另一方面启发、感染、带动更多富人也参与到慈善事业中来,用自己的坚持与极大热忱树起一个道德的“标”杆,这样的行为就有其值得肯定与弘扬的价值。
儒家学说强调“内圣而外王”,可以借用来对慈善家群体进行某种社会学分析。“内圣”的层面体现的是慈善家个人道德的升华、个人社会责任感的强化,并由此转化为个人的具体行动。从长期的慈善举动以及自身投身公益的具体行动来看,陈光标在这方面确实值得人们投以敬意。这种一以贯之的慈善热情,绝非简单“有钱”就可做到,更非一句“爱作秀”就可解释。与屡遭披露的“明星诈捐”丑闻、某些富豪过分炫富行径相比,“陈光标们”颇具争议的行为之中,透露出某种值得效仿的精神回归与灵魂升华。
“外王”的层面则更多展现出慈善家榜样的力量,以自己的有限财力和行动力,去力所能及地部分改写中国民间(普通人以及富豪群体)的慈善理念与生态,并有望形成积极的“蝴蝶效应”。这种积极效应体现在至少两个方面——
其一,身体力行,带动众人同善。多年以后,当回想起“5·12”大地震,想必很多人仍会对陈光标第一时间亲率60辆大型挖掘机星夜兼程赶赴灾区的场景记忆犹新。一个商人,不管他从事的是何种行业与生意,在那山河同悲的一刻,他的举动是震慑人心的。而事实也证明,陈光标的这一义举,感动了无数人,触动了更多人,对万众一心、抗震救灾局面的营造起到了不容忽略的作用。
其二,“给力”言论,引发公众慈善理念的反思。陈光标关于慈善的精彩言论不少,其中最“惊世骇俗”的莫过于在国内富豪中第一个公开提出“裸捐”的承诺。这一消息瞬间通过媒体传遍大江南北,在赢得赞誉的同时也招来不少质疑。而陈光标对自己“裸捐”动机的诠释,颇有启迪意味,他说,“就算我有1000亿全部捐了,能够给国家解决多大困难?我捐的是我的理念,对社会和谐进步、人的精神文明道德的促进,通过我自己的亲力亲为的行动,来感动和感化这些人”。
在巨富中死去是可耻的,手拥巨大财富而对那些深受灾难、疾病、贫穷折磨的同类的呻吟声视而不见,更是不该弘扬的。高尚道德与社会责任感的感染力,永远是人类社会赖以前进、人类文明不断自我超越的根基与动力。“陈光标们”用自己特立独行的言行,引发人们对财富观、道德感、责任感的反思,在转型期的今日中国是有其独特价值的。 {:6_167:}陈光标---------慈善家 本帖最后由 徐东升0605 于 2010-12-21 11:30 编辑
慈善事业,是以财富为底蕴,以世界观为基础,以觉悟为动力的行为.他和良心有关系但又不是良心的直白.陈光标的慈善行为是个人无产阶级世界观的典型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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