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明轩:368万过路费是百姓之劫民生之痛
近日,河南平顶山市中院判决了一起偷逃“天价”过路费案,禹州农民时某在两辆卡车上套用了假军车牌照营运,偷逃过路费2361次,逃费金额为368.2万余元,以诈骗罪获无期徒刑。案子甫一公布,引发了舆论热议:8个月内,能骗逃368万元过路费吗?昨日,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本案的一些细节。依据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监控收费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统计表,2008年5月4日至2009年1月1日,涉案的两台车共通行2361次,且附有空驶或载物和载物重量、超载率等详细信息,证明其合计逃费金额确实为3682110元。而且该公司属于第三方公司,与高速公路没有隶属关系,信息客观可信。
本案中,时某冒用军车牌照,伪造了相关证件,骗逃高速公路的过路费,明显是违法行为,依最高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应定为诈骗罪。平顶山中院的解释,或许打消了很多人对本案事实的质疑。时某的确偷逃了368万元的过路费。
然而,法律事实认定后的判决,使人们得到这样一组真实的数据:两台车,8个月,挣了20万,过路费是368万。高额过路费越真实,越突显民生之痛。
依法院的判决,时某驾套牌车,从河南鲁山县下汤镇向许昌等地运送砂石,在郑石高速公路下汤、长葛西、禹州南等收费站多次骗免通行费。我们来算算高速公路的过路费有多么“惊心动魄”。
根据上市公司中原高速(600020)于2007年公布的《关于郑州至石人山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及车辆通行费标准的公告》,郑石高速公路全长约183公里(郑石高速现在称为郑尧高速),我们即以全程计算。时某的斯太尔自卸货车为25吨,属于E型车辆(20-40吨),收费标准是0.230元/吨公里。那么时某的套牌车,如果不超载,一次一辆车需交过路费高达1052元。这个数字与偷逃2361次相乘,也是240万元左右的高额数字。如果加上超载部分3-5倍的收费,那么最终得出368万元的过路费,并没有算错。
但对公众的感受来说,368万元过路费的真实存在,可能比这笔过路费掺水造假,问题更加严重。后者可能只是事关一个交通收费机构的诚信,那么真实的天价过路费,则让大家看到了,高额公路收费究竟有多高。这个案例带给人们的心理冲击,不是一个小小的法庭所能承受的。
时某处心积虑,冒用军车牌照偷运砂石,8个月,收入仅20万,这还不到过路费的一个零头。目前,各地对运输生鲜蔬菜的车辆不再收取过路费,我们吃的蔬菜中,已经没有了这些高额过路费。不过,对更多的产品的运输来说,天价过路费仍然存在,并将通过其他种种产品,而最终让每个人买单。
不少中国制造的产品,在国外的售价甚至比在国内还便宜。其中的重要原因就是,国内的物流成本太高,包括过路费、油价、管理费用等。
时某已然服判入狱,而我们还得继续承担高速公路的高额过路费。而且收费如此之高的高速公路,在全国还有多少? {:6_167:}368万过路费 造假也造出个超水平!真所谓“语不惊人死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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