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卫 发表于 2011-1-14 08:34

徐秉国:书籍不能成为官员腐败的阶梯

  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在新闻通气会上公布了国家药监局原副局长张敬礼的“四大罪状”:收受巨额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并获得巨额利益;捏造受贿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生活腐化。其中张敬礼“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总案值高达1700余万元,获利最多的是出书,其中一本由他撰写的书就卖到了每本566元的天价。(1月12日新华网)
  一段时间以来,“因书而腐”的官员纷纷落马,如原湖南省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在位时出过两本书,通过市委宣传部向党政机关强行摊派,几年下来,“挣”了3000多万元。四川省成都市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高勇因从担任凉山州副州长起,以“支持出书”或者“买书”的名义索要赞助费数百万元。官员出书咋就成了腐败的阶梯?
  “家无读书子,官从何处来”。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学而优则仕”的传统。若能似苏轼那样亦“学”亦“仕”,亦“善政”亦“能文”, 官员出书将自己的思想、经验、体会留传于社会是有益的,也是无可指责者的。但是在官员出书蔚然成风的背后却潜伏着将其视为敛财之隐蔽腐败手段的暗流。
  近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步步深入,在官员工作或主管的领域,国家加强了反腐的力度,公开的索贿受贿已成过街老鼠。于是有些头脑“灵光”的官员运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另辟蹊径”,开辟新战场,变换腐败的手法。 对于官员而言,“出书”可谓是名利双收,既高自己的文采,也添自己的光环,更聚自己的钱财。官员利用出书去敛财,玩“曲线救国”,从而腐败也更加隐蔽。而老百姓则将这种腐败痛斥为一种“文雅的腐败”,其危害亦大矣。
  一般而言,官员的那些“文件汇编类、生活琐记类”的书籍因为市场有限,一般不会畅销。但官员可以通过权力资源使之消化,强销给自己职权范围内的机构、个人,然后对于这一自己的“劳动所得”,“名正言顺”地欣然笑纳。深入剖析官员出书背后的腐败利益链条来观之,官员“以书敛财”得以成功的的重要工具是手中的职权。要遏制之,必须对官员的权力进行必要的限制,将官员出书作为重大事项汇报,如写作时间、版税、发行量等问题要向组织作出说明,并严格审查企业使用官员所出书目的情况。像2002年9月,湖北省纪委、省监察厅就曾作出规定,“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出版个人编著的图书或举办个人的书法、美术、摄影等作品展览”。然而目前,总的来讲,对于官员出书方面规定得比较少,更没有国家层面的法规来规范官员出书。国家应当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强对领导干部出书的监管力度。
  稿源:荆楚网
  作者:徐秉国

徐晓夫 发表于 2011-1-14 10:06

{:6_134:}官员出书靠的是权,公众人物出书靠的是名。两者的共同点是钱、钱、钱......

徐玉杰 发表于 2011-1-14 22:15

{:6_167:}出书--------钱

寿县徐孝毅 发表于 2011-1-15 19:10

腐败无所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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