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圣居:主考官,你不该“郑人买履”
为了考研,36岁的陈女士在上班之余,苦苦复习了一年多,可15日上午她到考场后发现没带身份证,急忙给家人打电话,陈女士拿到身份证时,开考时间过了近半小时。陈女士两次跪在考场工作人员面前求进考场,但还是被拒考场之外。(1月16日《中国经济网》)考试的用意,就是提供一次选拔,就是裁判一次博弈。制度是一个规则,就是保证“公平”必然保障。
但是,在不影响公平的前提下,制度不是死的,是可以灵活机动的。
君不见,近年的各地的高考、中考中,也经常有这样的报道,个别的考生出现过考试忘记带身份证,或者是准考证等情况,但是,考点主任总是很“人性”化地处理,在不影响公平竞争的前提下,是允许考生先考,然后让家长送来忘记带的证件。有的还报道过“考生在医院里参加中考”的新闻。这里的主考官,是以人为本,是人本化的监考,不是制度的忠实执行者,也不是制度的“强硬者”,他们是“活”的人。
而这次“考研跪”的主考官,却是死的思维,死的教条主义者。我想:这些主考官,可能不是教育系统的,也许根本就没有中考、高考的监考经历,极又可能是临时抽调出的那些整天坐机关的“官吏”。由此事件,我们可以看出,他们平时的工作作风也可能是死搬教条,根本没有一点人性化作风。
制度是死的,但是,人是活的。“活的”不能够听从“死的”。死搬教条的主考官,“郑人买履”般地拒考研生于门外?是保证考试的公平重要,还是维护制度的尊严重要?要知道:监考也是一种服务,而不是一种“强权”。
主考官,这次你错了,错在没有人性化的监考,错在没有“以人为本”的监考服务意识,错在将自己的职责“本末倒置”,错在你的“郑人买履”的工作作风。
稿源:荆楚网
作者:徐圣居 {:6_167:}定的规则就要执行,不执行就不要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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