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卫 发表于 2011-2-10 08:37

徐云鹏:靠领导批示解难题是民生工作的悲哀

 68岁的拾荒老人陈淑英在西安市街头捡拾了3个女婴,并含辛茹苦地将她们养大成人,大女儿张花花14岁、二女儿陈玲玲10岁、小女儿陈文凯7岁。可是,落户口却成了难题。因为没有户口,大女儿小学毕业后将面临辍学。为此,《阳光报》连续报道了此事。在陕西省代省长赵正永的关心帮助下,去年9月1日,3个弃婴养女终于成为拥有城市户口的西安市民。(据2011年2月8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今日中国社会,“激动”已经成为底层民众最活跃的心态与表情。落户后,陈淑英和3个孩子“都显得很激动”,这是因为,陈淑英老人遇到了好人,3个捡来的女儿更是幸运的,她们不是“黑户”了,将来上大学、找工作起码有资格了,岂能不为之而感到高兴?
  然而,陈淑英老人的“激动”,无论如何都让我感动不出来。人们完全可以想象得到,若是没有赵省长“请西安市丁健同志阅。如反映属实应及时解决”这把“尚方宝剑”,相关部门和凤城路派出会“按照各级政府部门批示后,我们立即组织走访和DNA采血,之后把孩子们的户口落到西安市儿童福利院的集体户口上”吗?说不定陈淑英老人至今仍陷无可奈何的痛苦境地。可是,自打省长批示之后,情境陡变,一件曾经令陈淑英老人多年来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的天大难事,竟如此迅速而轻松地解决了,神奇不?
  当然,为了确保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国收养法对收养人的条件和领养儿童条件及手续有着严格的规定,公民收养遗弃婴儿应依法办理。自从2009年4月1日后,我国又规定,凡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弃婴(儿童),一律由发现地公安派出所送至民政部门指定的社会福利机构。这些规定,客观上也障碍了陈淑英老人对3个弃养女婴的落户申请,人们对此也能够理解。而让人们很纳闷的是,为什么一旦省长批示下达后,所有的政策规定都不在话下了,所有的难题就立刻迎刃而解了,一路“红灯”变成了一路“绿灯”?
  其实,这事一点也不怪。毕竟在“官本位”社会里,权力是至高无上的,权大一级压死人,人们行事认权不认法,省长的“批示”就是通行证,谁敢怠慢,能办的会立即办,不能办的要想法办,办不了的也要变通着办。一切都为了给领导面子,让领导满意,而决不是让群众高兴。一些人之所以要把领导的“批示”当成大事特事紧急办理,一来图的是赶紧给领导回话,别让领导再牵挂此事。二来可以彰显自身素质能力和政绩,在领导那里挂上号,增加提拔重用的机遇。三来可以产生倍加效应,容易引起媒体关注,报纸上有名,电视里有影,广播里有声,要比默默无闻为群众办实事的效果强上百倍。对上级负责,不对下级负责;对领导负责,不对群众负责,这也正是当今民生工作的悲哀所在。
  “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孟子·梁惠王下》)。历史教训告诉人们,官民同源,根植于民。为民、爱民、畏民、富民、强民永远是执政的法宝。亲近群众,呵护群众,就要自觉沉到一线真帮实干。干部只有一心为公,立党才能立得牢;只有一心为民,执政才能干得好。而切实保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还需要深入扎实的政治体制改革做后盾。
  谁的孩子谁来抱,谁的活谁谁来干。如今,各级政府都建立起了缜密的科层结构,其本来目的就是为了确保各项工作“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我们期待政府职能彻底改革,更渴望政府机关提高执行力,毕竟,民生难题千千万万,得到省长关注的是少数。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省长的民生工作批示,也是对相关部门工作的批评与督促,这样的批示还是少一点好。(星辰在线网友 徐云鹏)

徐玉杰 发表于 2011-2-10 20:46

{:6_167:}靠领导批示解难题是民生工作的悲哀----?

徐晓夫 发表于 2011-2-10 21:35

{:6_134:}是权大于法?还是法不通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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