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警官,我回来了”
下班了,走在回家的路上,手机突然响了,是她……“徐警官,你好,我回来了。真的非常谢谢你,要不是你,我这个家庭可能就完了,真的非常谢谢你。你是个好人,祝愿好人永远平安、幸福、快乐。”
她是四川人,今年35岁,10年前嫁到姜堰来,老公患有小儿麻痹症,行动不便,他们生有一个女儿,家里开了个小商店,经营日常生活用品。
第一次跟她接触是2009年10月,她因为吸毒被当场查获。由于长期吸毒,她骨瘦如柴,脸色明显地发黄发暗,是吸毒人员典型的外貌特征。由于相关证据确凿,她肯定是要面临处罚的。然而出乎意料的是,在警方询问的时候,她竟没有丝毫的悔改之意,百般抵赖。面对她这样恶劣的态度,我并没有放弃,心想着,处罚并不是目的,不管她的态度怎样,还是要争取对她的教育挽救。于是,我认真给她分析了所处的形势以及可能面临的处罚。一番劝说之后,她突然央求起来:“警官,求求你们放了我吧,我保证以后再也不吸毒了,我知道错了,要是我下次再吸毒,就算把我枪毙了我也愿意。”她真的认识到错误了吗?我在心里画了一个大大的问号。这一次,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规对她进行了治安处罚。
然而,四个月之后,我们又见面了。
这次,她不是吸毒,而是贩毒。在上次因吸毒被治安处罚之后,她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走上了贩毒的道路。经过缜密侦查,2010年2月,市局领导下令对其实施抓捕。在接受讯问的过程中,她一直避重就轻,不肯老实交代问题。这早在我的预料之中,于是我冷静下来,认真进行换位思考,她是一个孩子的母亲,孩子正在上学,丈夫身体不好,她又是个外地人,走上犯罪的道路一定是有原因的,找到这个内在的原因是突破案件的关键。
“你有一个小孩,家里有个小商店,日子可能不是那么红火但肯定是过得去的,怎么就干起了这个呢?而且你丈夫对你多好,他腿脚不方便,隔三差五就大老远地骑电瓶车过来给你送衣服,送钱,太不容易了。有时他来就只送一件衣服就走了,其实他可以一次多送几件衣服来,省得这样老是跑。他是想让你知道,他在关心你,家里人没有抛弃你……”
一番长谈之后,坚冰慢慢融化,她说道:“以前我在饭店上班做服务员,认识了一些在社会上混的人,那些人到哪都很神气,我觉得跟着他们不会有人欺负我,慢慢跟他们混熟了,就接触到毒品,后来越陷越深,竟然贩毒了。”后来她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
接到她的电话,我很惊讶,也很欣慰。我想,这一次我的话她是真正听进去了,在接受了法律的惩处之后,她没有一丝怨恨,而是怀着一颗感恩的心重新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其实,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又岂是出于一种恨呢?那是由于对人民群众无限的忠诚和无私的爱,是神圣的职责所在。
挂断电话,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仰望星空,那点点闪耀的是公安人崇高的法治精神和永恒的人性光辉。
(作者单位:姜堰市公安局) {:6_134:}一句在普通不过的招呼,盛满人民的爱慕之心。 本帖最后由 徐东升0605 于 2011-2-23 13:37 编辑
警察理所当然也是性情中人。不过举得这个例子说服力不太强,是个始而吸毒,继而贩毒,在重点打击对象之列,感情和精力有点浪费之嫌。 {:6_167:}好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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