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卫 发表于 2011-9-25 07:44

徐成清:一杯热茶释放暖意

http://character.workercn.cn/ufile/201109/20110924135458925.jpg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审判员 徐成清  今年元旦前夕,我接到了一位操着东北口音的女性打来的电话,她告诉我有个执行案子刚分到我名下,她正在法院等我。
  一见面,我先给她泡了一杯热茶。通过阅卷得知,她叫吕艳,家住东北中俄边境,是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母亲,因女儿被害,其亲家夫妇俩一个心脏病加重,一个哭瞎了双眼,遗孤年幼,年近六旬的她作为代理人来我院申请执行。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被杀后又被肢解;二审将被执行人辛爱国改判为死缓,且60余万元赔偿金,被害人近亲属没得到分文。她们多次申诉和上访,对社会、对司法机关产生了偏见、不信任乃至仇视。
  为缓和她的情绪,我首先从法律角度向她解释本案的判决,考虑到她在青岛几天的食宿起居问题,我告诉她,有一亲戚开小旅店,可免费到那儿去住。尽管她以距法院太远为由谢绝了,但依然很感激。当得知吕艳是一位有着几十年党龄的老党员时,我就称呼她是老革命、老前辈,会理解法院、法官办案中所遇到的种种困难,她觉得很受尊重。
  对于吕艳提出的财产线索,我逐一进行了调查,先后到监狱提审了被执行人,了解了其目前的财产状况,到其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做了财产调查,并由居委会出具了财产证明。对这些工作,我都及时打电话告诉了她,并得到了其理解和信赖。
  穷尽了所有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鉴于申请执行人家境十分困难,我就告知她可通过困难申请执行人救助机制,向中院申请司法救助。前不久,我院向吕艳核发了20000元救助金。她来法院领钱时,我把整个执行过程的相关证据材料都给她一一进行了展示。
  通过本案的执行,吕艳对法院、对法官有了全新的认识。尽管没能拿到执行款,但她实实在在看到法院确实是按程序每一步都走到了,该想到的该办到的都尽力了,并表示:感谢法院、感谢法官,保证以后不会为此案再去上访。(徐成清)

徐玉杰 发表于 2011-9-25 09:18

{:6_167:} 执行中的困惑

徐晓夫 发表于 2011-9-25 19:46

{:6_134:}宣判容易执行难,是近来数年法律上的难解课题。

徐进久 发表于 2011-9-25 20:23

{:6_134:}这样的法官再多点,民众的希望就大点。

徐进久 发表于 2011-9-25 20:23

{:6_134:}这样的法官再多点,民众的希望就大点。

徐成清 发表于 2011-10-15 11:29

啊!怎么进了徐氏新闻了?感谢各位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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