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成:莫让“公车”成为私有财产
27日,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京召开全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就下一步专项治理工作作出了安排。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指出:截至目前,已经顺利完成了动员部署、登记自查、审查核实等目标,全国党政机关共认定违规车辆17.95万辆。该负责人指出,特别强调的是:对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出现的领导干部调离时违反规定带走车辆问题,也要列入这次治理工作范围。(10月28日新京报)全国党政机关共发现违规公车17.26万辆,这则反腐倡廉专项治理工作汇报会上传出的消息,不到一天时间即有一万多条网友跟帖留言。在对公车治理成果感到高兴的同时,不少网友表达了担忧,认为这是已经发现的,不知没发现的还有多少。换言之,这个数字与公众对违规公车的感受还有差距,令人将信将疑。
具体“公车”的数量是多少,笔者不得而之,如果按照此前一些专家的400万或600万辆公车总数的估计,此次发现的违规公车占比超过了4.3%或2.8%,这个比例并不大。但广大网友为什么对这个结果将信将疑呢?笔者认为主要是以下两个假像导致的。
部分“官本位”领导干部,造成“公车”数量相当傍大的假像。在一些官员看来,原本是为了方便工作而配备的公车,实际上已演变成为了某种特权,车辆实际上也变成了方便个人生活的“私家车”了。所以,即便是退居二线了,他还是可以照样占用原来的“坐骑”。又由于“公车”总量的限制,这样就必然挤占原本用本来办事所需的“公车”,从而导致很多办事员的不满,这群人有意无意的成了网民质疑来源的源头。
媒体报道的推波助澜,造成“公车”数量相当傍大的假像,例如,近十年来,湖北随州市下辖的广水市,调任官员带走28辆公车的报道。这在一定程度上,给人们感觉,“公车”真多啊!一个小小的县级市,十年间都可以带走如此多的“公车”。其实这些调任官员,他们去了新单位工作,一样也要采购“公车”,他们带走“公车”,只是影响了广水市财政,并不会影响“公车”的总量。
笔者认为中央在督促各地落实处理违规“公车”,关键是防止“公车”私有化。应该刨根究底,一直挖出违规公车背后的官员,调离的,调回来做检查,给单位道歉;升职的,降回来,接受批评;退休的,从退休金里扣除罚款;总之,不能让这些违规官逃避制裁,其实,也只有让他们接受制裁,才能让违规“公车”的处理有震慑力,有实效力。治理违规公车,不能既往不咎,必须一查到底,让违规人咎由自取。
{:6_167:}就是私有财产 {:6_134:}这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闹剧已上演数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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