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云鹏:官德重塑,重培训更应完善道德回报机制
10月17日,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大纲中要求,全国公务员将在“十二五”期间轮训“官德”,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古代“官德”。如何培训提升“官德”、公务员如何才能达到德才兼备的境界,是各方对公务员“官德”培训关注的热点。(据2011年11月8日《新京报》)道德建设的一条重要规律是有重点,分层次,以点带面,逐渐提高,整体推进,育私德以兴公德,以党风、政风带动整个社会风气的好转。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强调重视抓好公务员的道德培训,就是对于这一规律的自觉地运用和遵循。
我国古代先人特别强调“德不厚者不可使民”,对今天来说,可谓“德不厚者不可为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副局长杨士秋此前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强调,无数事实证明,公务员出问题往往不是出在能力上,而是出在道德上,无论玩忽职守还是以权谋私,都与职业道德缺失相关。因此说,公务员道德修养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建设一流的公务员队伍,道德控制很关键。
公务员处在社会内部结构各个枢纽的重要部位,既是道德建设的“受动者”,也是道德建设的“能动者”,既是受教育者,也是教育者,理应是道德建设的重点,理应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而且由于公务员队伍最富有革命精神、凝聚力和感召力,他们平时置身于群众之中,一言一行都在群众的监督之下,只有自身道德形象过硬,才会成为群体的榜样,并影响和带动全社会。诚如国家公务员局负责公务员培训的有关负责人坦言,“但是抓,总比不抓强吧。”
道德回报同样是一种正当权利。公务员队伍道德建设的途径有许多,但最为重要的是完善德治机制,加强道德回报,实现义务与权利的对等。这是由于,道德赏罚是进行德治的基本手段,它能通过对道德行为的褒奖和对不道德行为的惩戒,让人们分清是非,明辨善恶。因此,建立健全道德回报机制,是顺利实施“以德治官”,提升公务员队伍道德水准的重要保障。
道德依赖于体现公平与正义的社会秩序来支撑。在政府机关里,人们做一些符合社会公德的事情,或者做一些符合社会规范的行为,如果其成本太大,就会倡导与之相悖的行为。引导公务员修养良好的官德,最重要的不在于宣传教育和倡导号召,而在于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因此,加强公务员队伍官德建设,必须注重改变道德义务与道德权利相脱离的现象。
我们要把法治与德治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法律帮助与道德支持并用,建立健全道德回报制度机制:颁布公务员道德守则,具体规范和引导其塑造良好官德形象;建立完善公务员私德训诫制度。从日常生活道德行为养成抓起,凡是发现有处事不公、为政不廉、择友不善、嫌老冷幼、邻里不和、言谈举止不端、爱贪占小便宜等行为的,要及时进行训诫,令其悔过,监督改正;建立公务员述德制度。结合年度工作总结、职务晋升、民主考评等时机,普通公务员在党小组会,支委(常委)在支部会(常委会)述德,并及时向党外群众通报,以便群众了解和监督。主官在群众大会上述德;建立官德质量评估制度。述德后,要组织群众开展民主评议,做出鉴定。并把官德纳入考核公务员的重要内容,同奖惩和使用挂起钩来;实施官德否决权制度。在干部使用中,凡是群众公认有才无德或才多德少者,坚决不用或缓用。对发生违反道德行为并造成较坏影响的,当年不得预晋职晋级,取销各种奖励和福利待遇;建立违反道德补偿制度。对于违反道德规范并造成较坏影响者,给予相应的精神和物质上的处罚,以挽损失和影响,戒己警人;以开展“抵制不道德行为,倡导机关文明新风”等各种活动为载体,引导青年公务员加强道德修养,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建立道德建设奖励基金制度。要加大道德建设的投入,做好物质保障,加强配套设施建设,重奖道德楷模,等等。
建立机制重要,运行机制更重要。评价机制运行效果主要看两条:一看政府机关通过官德建设,是否有效地维护了公平、正义和秩序,风气明显好转。二看通过法治与德治“两手抓”,是否保证具体的不道德行为付出了相应代价,善恶分明,奖惩不明。只有真正运行扬善抑恶秩序的有力机制,党风、政风才会不断好转,道德建设才会顺利推进,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才会不断增强。
{:6_134:}公务员的待遇很高,可其素质却是很低。一帮人管一件事都干不好,可见他们是不是称职的公务员。 {:6_167:}不称职这甚多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