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明轩:公民监督公车私用何时不再“辛苦”?
针对区伯拍“公车私用”受伤一事,11月19日,警方通报称:区伯投诉的粤O·0××8车是省××厅老干部生活保障用车,事发当日该车在出车时应一老干部要求顺路将其约9岁的孙女送至珠江新城。区伯当时“持手机强行进入车内,对车内的儿童进行拍摄”。警方表示,欢迎群众对公车依法监督。但是,除了法律规定的特定国家机关外,个人不得强行拦截、检查或强行进入他人车辆。首先,笔者没有看明白:到底是不是“公车私用”?车子是老干部生活保障用车,但当时里面坐的是老干部的孙女。保障老干部生活是公务,但保障老干部孙女上下学,也是“公务”吗?原广东省省长黄华华曾感叹:“公务车太多了,过去副省长以上才有专车,现在有的股长屁股后面都‘冒烟’。”这次连老干部的孙女都坐上公车了。所以,还是请警方本着诚恳的态度确认:这是不是“公车私用”?
其次,正如通报中所强调的,普通公民没有执法权,不能强行拦截、检查或强行进入“他人”车辆。但区伯拍照的并不是“他人”车辆,而是包括区伯在内的纳税人供养的公车,不能拿保护隐私权的“私权”理论来套;这是一辆公车,法律只能要求公民的监督不影响“执行公务”。
区伯怎么“进入车内”的呢?12日的《羊城晚报》有较详细的描述,当天下午区伯发现工作时间里公车坐着小孩,有公车私用之嫌,欲拍照取证,公务车上穿武警样式长裤的司机立即下车喝止,对车上的小孩子喊“快点走,躲起来”;双方一番纠缠后,男子欲开车离去,区伯上前阻止,并侧着半个身子“上公务车”想拍照,男子仍强行关车门,区伯挣扎下车还受了伤。
这就是所谓“进入车内拍照”的过程。首先批评一下区伯,这种“强力监督”对自己对他人太危险,并不可取。但另一方面,我们政府部门也应反思,为何一个公民监督公车,就这么“辛苦”?
《人民日报》11月16日发表评论称:以社会制约权力能够有效防止权力的异化。政府应尊重公民说话的权利,让公民在表达和参与中实现其利益诉求,让接受监督成为政府的一种习惯。区伯拍公车,就是“社会制约权力”的具体渠道;政府,特别是基层的公务员要把“接受监督”当做一种习惯。
这个事件中,区伯起先只是拿手机拍疑似“公车私用”,那么那位公务员为什么这么反感呢?如果真是执行公务,又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何苦叫小孩子“躲起来”,这给了孩子什么教育?即使区伯没有拍照,在天河区珠江新城这么个繁华地段,公车接小学生,市民都是看在眼里,逃不掉的。
今年年初,广州提出要先给市管干部的公车装载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监督公车私用,然后逐步扩大范围。现在的实施情况如何了呢?公车的GPS信息不能只由政府部门掌握,还应有公民的积极参与、及时反馈,才能形成“官民共治”的格局。
应当说公车改革、公民监督公车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会一蹴而就。广东在公民监督方面走在全国的前列,但市民还有更高的期待。政府还是需要开拓投诉渠道、公示处理过程,并由相对立场中立的人大代表参与,这才能让公民监督公车不再“辛苦”。
{:6_167:}愈演愈烈啊 {:6_134:}这也是腐败的一种表现,现在公民的监督举报力度,根本就憾不动‘公仆’的权利,所以公民也就不用那么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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