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卫 发表于 2011-12-1 10:59

徐迅雷:旺角之火提醒“先防后消”

  香港旺角花园街排档发生大火,9人遇难34人受伤。
  大火从排档两端同时燃起。旺角警区副指挥官说,起火原因可疑,重案组已接手调查。花园街排档去年12月6日曾发生火灾,起火位置与这次很近。时间也在清晨5时,当时是被人纵火,幸无人员死亡。
  我3年前去香港旅游,特意去过旺角,这里给我的印象是人多楼密真拥挤。有关资料说,“旺角的人口密度极高,平均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3万人”。这里作为著名的繁华购物区,流动人口也多得惊人;而且旺角还成为高空抛物案件高发地,曾经半年就发生3次高处投掷腐蚀性液体事件,每次都有几十人被灼伤。
  旺角这次大火被定为4级,而在15年前的冬天,香港嘉利大厦遭遇5级火警——仅次于需要出动军队的最高灾情警报,致死41人,致伤80人。1996年那场大火,整整燃烧了21个小时。起火原因是拆卸电梯时,焊接工人焊切金属的火星从11层落到2层电梯大堂,引燃了电梯间里的易燃杂物。香港从这场高楼大火全面吸取教训,革新了香港的消防条例和防火细节。之后15年,仅发生过1起5级大火,这回的4级大火导致9人遇难,是一起重大的灾难。
  旺角之火,烧痛人心。若跟去年一样,是有人在凌晨时分纵火,那差不多就属于“防不胜防”了。人祸从来比天灾更可怕。那些从旺角高空抛洒腐蚀性液体的事件,同样是一种变态的人祸。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去医院探视伤者,检讨同一地点再发生火灾,反映出改进措施不足。旺角的街道很窄,临街的排档即使与民居分隔开来,那距离其实也很近。今后如何防范类似的案件发生,真的很考验特区政府的智慧。
  香港是个好地方,除了人口实在是太多太密之外,其他你真是说不出它有什么不好。但是,多么文明的人类、多么进步的社会,还是不免会生出反人类反社会的孽种,这是防范社会性犯罪必须考虑的问题;而如何把消防救火做得更好,大抵属于技术层面的事情。在我看来,消防消防,先防后消,早防快消——我总是梦想着,哪一天所有的建材都是防火而不燃烧的,那多好。
  “只要用往地狱去的一半力量,人们就可以进天堂了。”这是英国作家本·琼森的话。说一千道一万,人,还是一切问题的根本。

徐晓夫 发表于 2011-12-1 14:00

{:6_134:}水火无情啊。

徐玉杰 发表于 2011-12-1 20:18

{:6_167:}忽视---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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