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30余刀砍死19岁少女被改判死缓引争议
30余刀砍死女孩凶手被改判死缓 云南再现“李昌奎案”代贤峰案反思:死缓翻案风何时休
12年前的一桩命案至今令云南新德村村民谈之色变。
同村男子代贤峰赊购香烟被拒后翻窗入店,在声嘶力竭的求饶声中,仍狠狠刺了店主徐文素30余刀,导致年仅19岁的徐惨死。有村民说这是该村史上最残忍的事件。
日前,该案被爆之于天涯论坛,引发众多网民围观,点击率高达48万余次,网民几乎一片倒地呼吁“枪毙代贤峰”。
该案之所以饱受网民指责,与数月前尘埃落定的李昌奎案相关,因其同样有所谓自首的情节,同样没有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但都在一审被判死刑,二审被同一法院改判为死缓。
不同的是,2011年9月29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害王家飞姐弟2人并**王家飞的李昌奎在云南省昭通市被依法执行死刑。显然,代贤峰的凶残暴虐比起李昌奎并无二致。而代贤峰案的诸多细节却更为复杂:它既不属于“情感纠纷”可以从宽的案件,而被害方家属亦未得到任何赔偿,且受害家属称凶犯系被亲戚举报并带着公安机关抓捕的。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被害方直至终审后整整10年才拿到判决书。
1.凶手“被自首”改判死缓
代贤峰和徐文素的家乡云南省宣威市乐丰乡新德村位于贵昆铁路的大山深处,从市区到村里需坐3小时的公交车,走1个小时的崎岖山路。
1999年10月25日早上7时,徐娇琼到父亲徐兴能家帮忙掰玉米,途经三妹徐文素的杂货店发现灯亮着,窗子打开了,徐娇琼喊了几声屋里没有应答,凑近窗台看见徐文素倒在血泊中……
“洗身体的时候看到身上到处都是刀口,塞满了棉花团,鼻子、眼皮只有一点皮与脸部相连,可以说不成人形。”即使是在十来年后,回忆起案发现场,徐文素的继母仍禁不住满眼泪水。“惨不忍睹,我看着心里直发麻。”村民罗留仙对《法制周报》记者说。
代贤峰杀人后逃至其兄代利峰家,代利峰认为唯一的出路就是投案自首,遂悄然举报其弟下落,并带领公安人员将其抓获。
后公安机关侦破:代贤峰与蒲绍丙、肖本义(二人均在逃)预谋抢劫本村徐文素家的小卖部。代贤峰敲开徐家的窗子,提出赊购一条香烟,被拒绝。代贤峰即用水果刀朝19岁女孩徐文素颈部刺了一刀,徐挣脱后,代翻窗入店,持刀对其追杀,致徐面、颈、背等处受伤30余处,因失血性休克,双肺开放性气胸死亡。
被捕后,代贤峰对其杀人情节供认不讳,但对杀人动机的供词前后不一。被抓当天代贤峰供述是自己主动提出“要撬掉小卖部”。20天后,他又称自己系受另两人胁迫才实施杀人。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其兄代利峰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代贤峰下落,并带领公安人员抓获,对代贤峰以自首论处。但代贤峰作案手段特别残忍,故不宜对其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代贤峰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00元。
宣判后,代贤峰不服,以“是受胁迫才实施犯罪的,并且具备自首情节,原判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
2000年,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代贤峰犯罪后果严重,作案手段极其残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尚属不是应当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上诉人及其辩护人提出“具备自首情节、请予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原判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量刑失重。”据此,判决上诉人代贤峰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00元。
“对有自首情节,两级法院一个判死缓,一个判死刑,标准在哪里?”被害方家属一致强烈质疑,“何况代贤峰系举报后‘被自首’也算自首吗?”
2.“太凶残了!为什么用这么多刀杀死她?”
10年来,徐家人从来没有反对过这个判决,不是因为他们服判,而是他们毫不知情。
一审判决后,在当地派出所工作的同村人告诉徐家,代贤峰被判死刑,“我们不懂什么一审二审啊,法院判死刑我们以为就枪毙了。”徐家最小的儿子徐文磊说。
直至去年5月,徐家听到传言,代贤峰在云南省第四监狱服刑,用不了几年就要出狱了。徐文磊随后赶至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科核实真相,他拿到了两级法院的判决书,坐在椅子上读完判决书后,“蒙了”。
“我姐被杀那年我只有17岁,哥哥徐文果读大一,其他的家人都没有文化,不懂法律,我们既没被通知参加一审、二审,更没有判决书。”徐文磊告诉记者。
“太凶残了,为什么用这么多刀杀死她(徐文素)?高院必须把这个人枪毙了,我才服。”2011年 10月23日,徐家十几位亲属坐在《法制周报》记者面前,诉说着不公。
家属认为代贤峰并不构成自首,自首应该是自动投案,且如实交代罪行,“代贤峰两样都不符合,他没有自动投案,供词也前后不一。”
徐文磊气愤地说:“我查过法条,自首可以从轻却不是必须,必须的情节是主观恶意不深,或者对方有过错,或者基于义愤。显然代贤峰不具备这些情节。”
随后,徐家提出了对云南高院的十大质疑,认为“二审程序不合法、量刑畸轻,凶犯代贤峰十恶不赦、罪该万死”,申诉要求高院重审此案,并且向云南省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但都像打在棉花上。最后石沉大海”。(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徐家也托人在各大网站发帖呼吁网友关注,发动亲属、村民共计千人签名抗议云南高院的死缓判决。
不过也有村民认为,“两个凶犯在逃,是法院留有余地,怕杀错人。”徐文磊认为法院判决书上白纸黑字写明代贤峰杀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是严谨的事情,公安采纳的证据,血衣、血裤、指纹、证言相互印证,主凶就是代贤峰。”
10月23日,75岁的徐兴能站在村口的山坡上抽泣不已,野草早已吞噬了他女儿的坟冢。他告诉记者,10余年来,他从未听到代家人一句道歉,更别说赔偿了。即便在今年1月的民事赔偿庭审中,法院最终判决代贤峰须赔偿61369元,其当场表示“没有赔偿能力”。
因此,徐家人在忍受莫大的精神痛苦的同时,也要承担巨额的经济损失。包括徐文素的安葬费3000元,还有小卖部里上万元的货物因长期封锁和无人料理,变得不值一文。
徐家至今住在一个木板房里,家中没有一样现代化电器,连墙壁上张贴的报纸也已发黄变黑,出版日期仍停留在1998年。
被害人徐文素在同村人眼中是一个“人品好,懂事,勤劳”的姑娘。在上世纪90年代初,徐文素的母亲因肺癌去世,徐家欠下了大堆医疗款,正在读初中的徐文素主动提出退学经营小卖部,为哥哥徐文果、弟弟徐文磊挣学费。
在徐文果的眼里,妹妹是一个绝对优秀的女孩,曾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她是那样喜欢读书,但家里没有钱。”
而代贤峰在村民眼中则是跟着一帮流氓游手好闲,好吃懒做的游民。
3.死缓翻案风难题待解
针对此案的具体情况,2011年10月24日,《法制周报》记者来到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新闻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认为,该案时间上已过10多年了,当时的执法理念与现在没有可比性,证据也难找到了。
25日,记者来到云南省高院,而主管宣传的胡姓法官表示,“不宜接受采访,以判决书为准。”
云南高院迫于民意压力,李昌奎案几经反复后得以启动再审,最终被执行死刑。这一结果自然让代贤峰案等类似案件的被害人的家属看到希望,他们无一例外,很愤怒地要求翻案。
资深媒体人张贵峰认为,现在人们要问的是,面对类似李昌奎案这样损害司法公正、挫伤司法公信力的“伪标杆”判决,除了启动再审予以一一纠正之外,是否还应该拿出更严格有效的预防措施?
李昌奎被再次判为死刑后,很多人在担心这是否会引发死缓翻风连锁反应?
著名刑事诉讼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表示:刑事再审程序是一种补救性的特殊制度,有严格的限定条件,只适用于纠正个别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不应将其他案件和李昌奎案作简单类比。“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一样的树叶”,何况形形色色的刑事案件?
尽管不能简单类比,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律师向记者表示,同属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按照《刑法》规定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如何体现法律、政策和民意相一致,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问题,也许需要司法部门仔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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