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卫 发表于 2011-12-29 09:05

如东原副县长徐守宏受贿120余万元 一审领刑11年没收财产40万


  南通网讯(通讯员顾建兵 记者任溢斌)如东县原副县长徐守宏,因收受贿赂120余万元。上周,南通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处其有期徒刑11年。
  徐守宏,1964年3月出生于如东县,大学文化,捕前任中共如东县委常委、副县长。因涉嫌犯受贿罪,于今年7月11日被刑事拘留,7月23日被逮捕。
  法院审理查明,徐守宏自1999年至2010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如东某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如东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先后共计收取他人价值人民币1247494元的钱物。徐守宏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退清全部受贿赃款,有悔罪表现。
  法院审理认为:徐守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徐守宏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0万元。

徐晓夫 发表于 2011-12-29 09:21

{:6_134:}伸手必被捉。

徐玉杰 发表于 2011-12-29 14:04

{:6_167:}还有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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