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卫 发表于 2012-1-31 08:19

媒体披露央视大火案主犯徐威贪腐细节


大火后的央视北配楼锈迹斑斑地矗立在人们的视野里    两年前的央视大火案,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2011年12月19日,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主任徐威因贪污、受贿,与前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判决所判处的有期徒刑7年,数罪并罚,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但因徐威不想影响他人,主动坦白了贪污和受贿问题,积极配合侦查机关收集证据,家人也退赔了全部赃款,徐威在审判阶段申请了普通程序简化审理,领取判决书之后只是长叹一声,决不上诉。

    在央视大火案一审判决中,这把火并没有像很多媒体和民众期望的那样,“烧出渎职和腐败”。这次以“小人物”为主的刑事追责,未能消除公众的疑惑,却让舆情质疑问责的公正性。有媒体质问,为什么这些小人物被控的惟一罪名是危险物品肇事罪?为什么不涉及贪腐或者工程质量问题?

    鲜为人知的是,在一审判决后,徐威并没有像其他被告人一样去监狱服刑,而是被悄悄送往武警总部政治部看守所,接受调查组进一步的讯问。
   审 理

    两家公司腾挪322.748万元

    徐威涉嫌的犯罪主要由贪污和受贿两部分组成。关于徐威贪污的事实,法院的一审判决:2005年7月至2007年7月间,被告人徐威利用担任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主任兼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使用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注册成立北京大新恒太传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天然恒大广告有限公司(后变更名称为北京中天新艺广告有限公司),并侵吞北京大新恒太传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天然恒大广告有限公司、北京中天新艺广告有限公司公款共计322.748万元,用于购买商品房、亲友旅游和出国机票等费用。

    这部分犯罪事实,包含了两部分内容,跟徐威任职央视国金董事长之后,成立的两个公司有关。

    2005年初央视国金公司成立后不久,身为法人和董事长的徐威觉得,依托央视的背景和央视新址建设的良好势头,成立一家广告公司会承揽到大量广告业务,将来新址建成后,跟随他的手下也会有个发展的平台。在这种情况下,由徐威拍板决定,央视国金出资100万元,成立了北京天然恒大广告公司。

    但是,徐威领衔的央视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说穿了是央视的一个综合性的基建部门,这样一个部门办公司承揽广告业务,很快受到方方面面的非议。这些议论让徐威备感压力,但公司申请下来不容易,业务开展之后又很赚钱,关门歇业当然不是徐威想到的结果。

    央视国金不能办广告公司,那就以股份制的名义办。徐威通过股权转换的方式,将公司私有化。2006年2月,北京天然恒大广告公司更名为北京中天新艺广告有限公司,由徐威的下属担任公司的法人,而徐威成为这家私有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来这只是正常的公司股份制改革,徐威因此犯罪的原因,是他并没有把100万元原始注册资金还给央视国金。对此,徐威坦然承认说:“我当时真的没想那么多,就觉得公司是自己的了。”

    从这个广告公司里,徐威有两笔重要的支出。一笔是2005年7月,徐威带着家人和朋友到四川旅游,从天然恒大账户里支出了10万余元差旅费;另一笔是2007年5月,徐威带着妻子到美国看病,又从更名后的中天新艺的账户中支出了10余万元机票等费用。

    这两笔支出,构成了贪污罪的第一项。此时的徐威身兼央视新址的业主和代建方的负责人,身居央视国金公司董事长的位置,使他拥有巨大的资金调拨权力。

    央视新址的建设,需要大量的影视设备、系统集成等软硬件设施,需要专门的影视科技公司,作为支撑平台。徐威决定,央视国金出资500万元注册北京大新恒太影视传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这家影视科技公司,也与广告公司几乎同步改制。但在私有化的过程中,徐威从一位传媒集团老总手里借款500万元,还给了央视国金。这次操作之后,北京大新恒太公司的股权,转给了徐威的手下沙鹏。这个叫沙鹏的小兄弟,就是2009年徐威指派购买烟花的实际操作者。尤其是被媒体广为报道的一个细节,是在这项号称价值百万元人民币的烟花采购中,有大约10万元的好处费。

    侦查人员发现,虽然沙鹏担任大新恒太的总经理,但实际控制人依然是徐威。后来大新恒太公司中标过央视的多哈亚运会转播设备采购等多个项目,业务拓展非常顺利。直到央视大火案发,北京大新恒太公司被封账调查为止,账户上还有上千万元。

    徐威从大新恒太公司的支出是,2007年7月他在东四环购买了一处房产,从大新恒太的账户上支出300万元。后来,会计将这笔账做平,并打电话告诉了徐威。当然,徐威也没打算还这笔钱。这300万元加上广告公司支出的20余万元的亲友旅游和出国机票费用,构成了徐威320余万元的贪污总数。
    一个电话索贿百万巨款

    除了贪污罪,徐威的第二项罪责是受贿,而且这笔100万元的受贿款还带有索贿痕迹。在判决书中,这笔受贿事实的认定也很简单,全部表述为:被告人徐威于2008年8月间,利用其担任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主任并兼任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董事长、总经理,负责央视新址工程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向项目分包施工单位深圳市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索要100万元。

    深圳某装饰公司是国内装饰行业的顶尖企业,这家企业通过招标的方式,获得了央视新址大演播厅的设计和施工。这个演播厅号称当时世界上最大的电视演播厅,耗资巨大,当然施工单位也会有丰厚利润,这是双方心知肚明的。

    这项通过招标获得的工程,并无猫腻可言。但招标者与中标者之间,自有不为人知的潜规则,这是人所共知的。拿到这么大的工程,不表示一下感谢是说不过去的。感谢人要投其所好,于是,这家公司的刘总知道徐威喜好书法。

    于是,刘总带了一瓶酒和一幅自己的书法送给徐威。徐威把酒退了回去,留下了字。这次短暂接触,双方留下了极好的印象:那就是双方都是明白人,很多事情心有灵犀一点通。

    此后不久,徐威打电话给刘总,让他打100万元到中天新艺广告公司的账户上。徐威既没说为什么要这个钱,也没说这个钱干什么用,刘总当然也不问,只安排手下尽快办理就是。后来,徐威用这笔钱给妻子买了一辆凌志车。

    按照法律规定,徐威的这项犯罪是索贿,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但徐威的辩护人刘劲夫律师提出,徐威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涉案赃款全部追缴在案,希望法庭对徐威从轻处罚。另外,法院适用了刑事普通程序审理本案,所以对徐威酌情从轻处罚。加上徐威的家人积极配合追缴赃款,400多万元全部归还,况且封账的大新恒太公司近千万元的资产扣押在案,除了发还给被害单位央视国金公司和上交国库之外,还有盈余。

    在这个前提下,2011年12月19日,徐威贪污受贿一案开庭审理过程,审判的一切程序都简化,整个庭审过程只有一个多小时就结束。甚至在判决书中,都只认定了犯罪事实,并没有对应犯罪事实的证人证言、证据等内容。

    刘劲夫在接受采访时说:“这是徐威的意见,他不想因为开庭再叨扰到别人的生活,只想尽快结束这一切,尽快到监狱服刑。”

    判 决

    一把火的温情速判

    徐威得到了法律温和的判决。依据《刑法》规定,我国有期徒刑的上限为15年,数罪并罚不超过20年。《刑法修正案(八)》将该上限提高到25年。根据新规定,对因犯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总和刑期在35年及以上的,有期徒刑的上限可达到25年。35年以下的,上限仍是20年。徐威的三个罪名中,贪污罪获刑13年,受贿罪获刑11年,加上前罪获刑7年,刑期相加总和为31年,并未超过35年,故法院对徐威决定予以执行有期徒刑20年,具体刑期为自2009年2月10日起至2029年2月9日止。除此之外,法院还没收徐威个人财产96万元上缴国库。

    这场火灾,随着对徐威贪腐案的判决宣告落幕。法院的判决对这场大火作出了结论,央视大火案为反腐倡廉点起了一把火,但这把火却仿佛带有人情的温暖!这是一种温和的解读,当然,央视这起火灾之所以有解剖的必要,是我们不能把其当作一个孤例,有关各方应该从中得到教训和经验。即便单从反腐的角度上讲,怎样从根本上根除那些把国家的金钱和权力都装到自己腰包,却心安理得的普遍观念,应是当务之急。

徐晓夫 发表于 2012-1-31 09:56

{:6_134:}一个名符其实贪心不足蛇吞象的典型。

徐玉杰 发表于 2012-1-31 15:49

{:6_167:}不起火什么时候能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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