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副局长醉驾张狂,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湖北省通城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徐某醉酒驾驶无牌轿车回家时,被当地巡逻民警查获,徐某极不配合,打电话停掉了警用步话机,还扬言开除处警民警女儿。截至前日,记者调查了解到,徐某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拘。
网曝副局长醉驾发飙当场停警用步话机
大前天,一篇题为《干部醉酒、假驾驶证驾驶车辆》的网帖在多个网站及微博上传开。网帖称,12日晚,通城县广电局副局长徐某醉酒后用假驾驶证驾驶车辆,被通城县公安局巡逻大队查处。醉酒太深的徐副局长说“我又没轧死人,干吗扣我?你们敢扣我,我马上停掉你们公安局的网络”,随后他通知广电局将公安局网络停掉,还扬言,要将查处他的公安干警金某在通城广电网络公司(从广播电视局分出来的)工作的女儿开除,性质相当恶劣。
网帖发出后,不少网友跟帖,指责徐某的嚣张和霸道,希望相关部门公正处理。
大前天晚上,记者赶往通城县采访。知情人士称,徐某被处理时非常嚣张,曾指着处警民警金某大骂,还说自己与公检法很熟。得知民警金某通过步话机通知同事前来扣车扣人时,徐某打电话通知停掉了警方的步话机,并威胁要开除民警金某在通城广电网络公司工作的女儿。其间,他还推搡殴打金某。
没想到金某很“固执”,根本不吃这一套,坚决要依法办事。最后,支援民警赶来,将徐某制伏。“醉驾者身材高大壮实,那位处警老民警根本不是对手。”有目击者称。
该县县委宣传部通报称,12日晚8点多,徐某在该县农业局开完会后,陪客人吃饭完毕,自行驾车回家,驾车行至距离单位约200米处,车子发生故障熄火了。恰在此时,一辆巡逻警车路过,巡警下车“帮忙”,发现车子无牌,且徐某满口酒气,遂扣车扣人。后经酒精检测,徐某血液酒精含量240mg/ml(80mg/ml为醉驾)。
“要说袭警,应该不可能”我只打电话
通城县广播电视局负责人杨伟民介绍,48岁的徐某在广播电视系统工作20多年,担任副局长十余年,事发前分管广播事业。“我曾多次公开讲酒后不要驾车,可能是他心存侥幸。”
“态度不好,推搡可能有的,要说袭警,应该不可能。”杨伟民称,他于13日上午接到警方通报时才知道徐某出事了。
大前天晚上,通城县公安局巡逻大队一当班民警告知,金某叫金世龙,年近60岁。该巡逻大队大队长杨琼介绍,金世龙伤势不严重,没有住院,已经正常上班,至于其他情况,他不肯透露。前日上午,通城县公安局政治处主任胡新全对此没有回应。
驾驶无牌轿车,是明显的交通违法行为;血液酒精含量达240mg/ml,远远超过醉驾标准。按理说,身为副局长的徐某对这点法律常识应该是有的,理应接受教育和处罚。然而,不知是酒精的作用,还是权力的发酵,徐某做出了“指使人停掉警用步话机,扬言开除处警民警女儿”的事情,这就错上加错、大错特错了。
不管是徐某酒后失态,还是徐某权力张狂,固然有其自身的原因,而教育管理监督不严也是一个重要原因。这可以从通城县广播电视局负责人杨伟民的话中得到证实。据杨伟民介绍,48岁的徐某在广播电视系统工作20多年,担任副局长十余年,“态度不好,推搡可能有的,要说袭警,应该不可能。”
从杨伟民的话中,人们很自然能读出两种情感:一是“爱之深、恨之切”,恨铁不成钢。20多年的老员工了,担任领导干部10多年了,居然做出这等有损个人形象和单位形象的事情,做出违法乱纪还不接受教育处罚的事情。二是护短、开脱、包庇和纵容。既然“态度不好,推搡可能有的”,为什么就不可能有“袭警”行为呢?指使人停掉警用步话机,是故意干扰民警工作,纵然不算“袭警”,至少可算“扰警”;报道中说据知情人士称,徐某推搡殴打处警民警,支援民警赶来将徐某制服。如果知情人士的话属实,徐某的行为算不算“袭警”呢?杨伟民没在现场,没有调查,怎么就得出了“要说袭警,应该不可能”的结论呢?显然心中夹杂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
正是平时教育不严,才使得徐某骄横跋扈;正是因为管理不紧,徐某才敢驾驶无牌车、才敢酒后驾车;正是由于监督不力,徐某才敢滥用职权,为所欲为。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而要让这个干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必须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权力没有监督,就像脱缰的野马,天马行空,肆意疯狂,最终受损的是党和政府的威信,是党和人民之间的血肉感情。
徐某的一系列所作所为,虽然是个人行为,但对很多官员来说,具有一定普遍性。既要选拔和使用德才兼备的干部,更要对干部“上岗”后的行为进行监管,这才是对一个干部的负责,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的负责。
{:6_155:}先开除他。 {:6_134:}这就是人民的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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