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卫 发表于 2012-8-27 19:08

徐大发:严打“歼灭战”更应“持久战”



  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从8月20日开始,深圳警方启动新一轮严打整治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为重点的“秋季攻势”。全市各分局提前进行了战斗动员,制定了工作方案,细化了任务分工和具体措施,区各职能部门和各街道协同作战、联合出击,集中全区力量打一场“歼灭战”。(8月26日《新民晚报》)
  装甲车、运兵车一字排开,上前军警全副武装走上路面开展武装大巡逻。这样的的阵势从某种程度上说确实能给犯罪分子以震慑的效果,深圳警方开展的“秋季攻势” 在短期内也许能够达到较好的治安效果。的确,许多分最分子在很猖獗的时候,很有必要予以迎头痛击,打掉他们的气焰,打出警方的实力,打出法律的威严,打出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效果。但除了像这种同犯罪分子“秋后算账”的打击之后,还应进行持之以恒的“持久战”。
  长治才能久安。深圳的高调亮相犯罪分子可能会胆战心惊,但装甲车运兵车“歼灭战”犹如实战的阵地交锋不知实效如何?毕竟比不得战场上的两军冲杀,犯罪分子也会选择避其锋芒作鸟兽散。那么这样的阵势就可能成为一种宣示性摆设没有了用武之地。如此“武装部队”在大街上巡逻,还会给群众造成大战在即的兵临城下之感。而实际上,不发一弹一枪的装甲车运兵车的“歼灭战”也可能只是一种只有看相噱头的铺张浪费,乃至被误为“花拳绣腿”。
  犯罪分子大多就隐藏在普通市民群众之中,对他们的打击还是采取一种潜伏的方式为好,有时还需要一场斗智斗勇的谍战。犯罪分子并非真的“笨贼一箩筐”,他们都很狡猾阴险毒辣,同他们较量就要采取切实的战略战术,而非排山倒海的阵势,找不到对象的战争也是最可怕的。试想,最近被击毙的周克华,这样的“打击”对他会有用吗?警方整整用了9年才抓获他,可见他的反侦探能力超强。像他这样的犯罪分子还很多,单纯用这样的“明战”还真的对他的作用有限,更需要的是一种“偷袭”与“持久战”。
  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需要这样的闪电行动和快拳打击。许多事实证明,光有此举还远远不够,更需要一年四季如此打击。事实上,有许多大小案件就是由于没有进行即时打击,坚持一抓到底,才使得许多犯罪分子的气焰日益嚣张,有的甚至同黑道相互勾结出现“狼狈为奸”养虎为患的现象。某种程度上,一些犯罪分子是警方的不作为“惯”成的。如果把短期内的“歼灭战”与“持久战”结合起来,治安的效果将会更好。

东海堂徐勇 发表于 2012-8-27 21:33

严打一到,跑单帮的就危险了,有组织的黑道,可能就会销声匿迹了。严打一过就出来了。先把硕鼠打了再严打吧

徐玉杰 发表于 2012-8-27 21:52

{:6_167:}天天严打。

徐晓夫 发表于 2012-8-27 22:21

{:6_134:}严打应该与平时结合,就因为平时松,等成灾了就严打,有威慑力,但已造成的损失是无可挽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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