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卫 发表于 2012-11-26 16:11

徐炳涛:“交警车内开罚单车主淋雨”大失形象

本帖最后由 徐卫 于 2012-11-26 16:14 编辑




  日前,微博上一组交警路边执法的图片引起争议。图片中,一位交警正在警车内开罚单,穿裙子的女车主在窗外淋着雨等候。据悉,事发地位于宁波北仑,当地交警对此回应说,在车内开罚单,为的是怕淋湿罚单。(11月25日《现代金报》)
  那位交警很爱惜罚单,也很爱惜自己的身体,所以很舒服地坐在车里开罚单。但他对受罚车主的身体却并不怎么爱惜,所以车主只好瑟瑟发抖地站在风雨中等候罚单。罚单固然没有淋湿,但“文明执法”和“以人为本”却在此时此刻被淋得一塌糊涂,当地交警的形象也因此受损。
  有人说,原本小事一件,不值得小题大做。是的,如果不是微博的放大效应,人们在街头看到这样的一幕,大概一点都不会觉得奇怪,可能还会觉得很正常。大多数时候,执法者无可置疑地居于强势地位,被执法者本就有错在先,又被逮个正着,心虚理亏之下难免自矮三分,常常连解释带哀求,希望对方高抬贵手“通融通融”。长此以往,居于强势地位的执法者难免更加强势,产生一种天然的心理优越感,一些颐指气使、态度粗暴、不尊重执法对象、暴力执法之类的现象也就随之发生。
  让车主在外淋雨是小事,但这件小事却是当前一些不文明执法现象的缩影。小中见大,解读这幅图像,能够让公众感觉到自己在公权力面前的卑微,感觉到自己权利的被忽视与被藐视。故而,此事一经微博传播,立刻引起轩然大波,人们纷纷跟帖评论,批评坐在车里的交警,甚至开骂一切执法者。这样的反应虽然裹挟着喧嚣嘈杂与不理性,但其背后所蕴含的忧虑也显而易见。
  执法者应该摆正自身角色。必须认识到,执法者同时也是服务者,两个角色是融合在一起的,执法是为了社会运转更加健康通达,公众生活更加安全无忧,当然也是在服务。正是因为服务者的角色定位,所以人们看到,交警在执法时会先向车主敬礼,这个仪式虽然微小,但反映的意义却非同寻常,它很明确地表明了执法者并不高人一等,而是履行分内的执法与服务职责。这么做同时也为文明执法做了一个范本,意即,文明执法不但意味着不打人不骂人,还应尊重执法对象,无论动作还是语言,都应体现出文明礼貌。
  一些执法者之所以会觉得高高在上,对执法对象摆架子、甩脸子,一方面缘于见多了低声下气的哀求,另一方面就在于过分地强调了“管人”的功能,而忘掉了服务者的角色。个别执法者甚至认为,执法就是我有法子治你,其执法过程于是变相沦为耍威风或者满足私欲的过程。诸如城管一脚踹翻小贩的菜车子,交警查超载“以罚代管”等现象也就常见报端。
  可想而知,假如宁波那位交警开罚单时能礼让车主到警车里避一下雨,得到的反应会是多么不同。或许我们不该把他想象的多么不堪,当时只顾开罚单的他,可能并没有想得太多,只考虑着自己和罚单别淋湿了,而忘却了风雨中车主的感受。但正是这份忘却,折射出执法理念该有所改进了。


徐晓夫 发表于 2012-11-26 20:04

{:6_134:}司机受到经济和身心双处罚。

徐玉杰 发表于 2012-11-26 20:13

{:6_167:}我的地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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