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卫 发表于 2013-1-30 21:26

徐大发:容许公务员犯小错也须把握好尺度

  “行政风险比廉政风险还大,因为面对廉政风险,你自己‘保重’就没事;但是行政风险确实很难(规避)……我当区长、市长、厅长,签的文件不知道有多少,一个疏忽,责任就来了。”昨天,省人大代表、省国土厅厅长陈耀光参加广州代表团二组分组讨论时建议,广东要营造干事创业的氛围,就要容许一线的公务员犯小错。(1月29日《广州日报》)
  说行政风险比廉政风险大,这观点存在较大的争议。因为从一些落马的贪腐官员来看,廉政风险同样触目惊心,造成了许多难以弥补的损失。而且往往廉政风险伴着行政风险一起共生共存,很难分辨得清楚哪里是行政风险哪里是廉政风险。但说允许一线公务员犯小错倒不失为一句很有见地的真话。
  作为一位从基层一步一步干起来的厅长,陈耀光的发言很有代表性,也很切合实际。“多做事多犯错,少做事少犯错,不做事不犯错。”现实中确实存在一些人爱对别人指手画脚,爱揭人短论人非的现象,而自己却躲在一旁很官僚。从某种程度上说,陈厅长的建言是对下边一线公务员的理解与宽容。
  毋庸置疑,干事业肯定有风险。一味求稳求安全而畏手畏脚肯定不对,大刀阔斧地干有时也难免会犯错。允许犯小错就是鼓励积极干,解放思想放开手干,是值得肯定的。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过程中会走一些弯路或错路,这也是允许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都要吸取。只要出发点好,只要当事者廉洁奉公一心为民,一些小错当然可以理解。
  事实上,干任何事业都是机会成功与犯错风险并存的。评价一个人一件事需要全面辩证的看,“三七开”是一种尺度,如果从长远看,干事功大于过就可以基本得到认可。当然,允许犯错但要尽量避免犯错,更要防止出大错。不出错是最佳的状态。如果一个人经常犯小错,且把犯小错当成了一种习惯甚至成瘾,那也就是个大问题了。
  做任何事情都要有一定的预见性,要善于听求多数人的意见,要有原则性和有底线,不能一意孤行刚愎自用。不能出了事后拿“小错”来开脱与搪塞。更不能拿“小错”来为自己谋私利。譬如,改革开放初期提出允许“少数人先富起来”,于是就有某些人就利用公权特权来谋私利,为房子票子车子奋斗,自己发达“变富”了就拿“允许少数人先富”这句话来掩盖和辩护。
  小错的量变也有可能发生质变酿成大错。如果大错确实动机是为人民利益,那还犹可说,因为他是廉洁公正的,是在实实在在地干事,上级就要为一线的公务员“遮风挡雨”。如果这种错是一种别有用心的“犯错”,如果还为他开脱鼓劲,那就是等同于给了包庇的“保护伞”。因此即使是犯小错也要把握好一个尺度,力争科学衡量长远衡量。
  稿源:荆楚网

徐玉杰 发表于 2013-1-30 21:33

{:6_167:}什么是小错误,值得是什么?

徐晓夫 发表于 2013-1-31 10:34

{:6_134:}战争年代,一字之差将让无数士兵献出宝贵的生命。针鼻儿大的窟窿,斗大的风啊!全心全意为人民,能允许你以小错误来搪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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