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剑彪:老人没有超越社会公德的特权
昨日,郑州一网友在微博上上传了一段视频:在挤满乘客的公交车上,一年轻女孩因未给一名60岁左右老人让座,被其拽住头发暴打,后被其他乘客分开。视频上传后引发了网友的大讨论。昨晚,郑州公交三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证实此事因女孩未让座引发。(3月13日大河网)
这段时间发生了几起因为让座引发的暴力事件,究竟是年轻人不懂得尊老爱幼,还是老人倚老卖老呢?首先对需要让座的老人如何定义?现在生活条件和医疗条件好了很多,六十多岁的人身体硬朗的很,正如视频中的老人,虽然六十多了,打起人来照样“身手矫健”,若不是众人分开女孩未必是他的对手。如此“强悍”的老人真的那么需要座位吗?社会公德心大家都有,如果看到年龄大的老人,有需要的弱者,大家都会自觉的让出座子,暴力只会让人厌恶。
其次,没有人给老人让座,那是整车乘客的责任,不是老人站在谁面前谁就要为这件事负责的。现在很多人坐车不敢坐在前面,就是害怕有老人上车,让不让座很让人纠结。让座吧,自己辛苦工作了一天累到不行真想歇歇脚。不让座又怕被“千夫所指”,女孩子还有被暴打的危险。发生过的几起事件,挨打的都是年轻女孩,如果换成一名壮汉,老人还敢一试身手吗?所以这位老人家不仅身手好,眼光也很好,上车便选择站在这个“战斗力”比他低的女孩旁边。
第三,尊老爱幼是一种美德,它属于思想道德范畴但不具有法律强制力,对于不尊重老人的行为我们只能说服教育甚至谴责,但无权使用暴力,暴力属于违法行为性质更加恶劣。俗话说“为老不尊,为幼不敬”。意思就是老人自己不知道尊重自己,行为不检;幼孩对其不应尊敬。年纪大不是用来炫耀的资本,年纪大也要讲道理,倚老卖老不尊重他人,也不会得到别人的尊重。
第四,对于不让座者需要区分原因,有的人是没有注意到有需要让座的老人,有的人本身就更需要座位。网上看过一个故事:一位大妈挤上公交车,站在一个姑娘面前。姑娘没有让座。于是大妈便各种骂,最后在众人的注视下姑娘柱着双拐让出了座位。座位是让给更有需要的人的,年纪大不是得到座位的唯一理由。
最后,社会秩序,社会公德是制约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老人没有超越这种制约的特权,更加没有打人的权力。要得到他人的尊重请先尊重他人。
稿源:荆楚网
{:6_134:}永远不要忘了中华民族的美德——尊老爱幼。 {:6_167:}倚老卖老,千夫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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