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徐家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法〔2013〕95号 发布时间:2013-05-03 07:47: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徐家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
周 强
2013年4月27日
来源:人民法院报责任编辑:陈秀军
本帖最后由 徐洛海 于 2013-5-3 09:54 编辑
回复 徐洛海 的帖子
徐家新,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江苏丹阳人,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国我党。现任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副部级),曾任中组部干部五局局长。
2013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任命徐家新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法律公正的执行人。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