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庆隆:让娱乐之“风”刮离抗战剧
据消息,新组建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规范卫视黄金档电视剧的播出,针对抗日剧有规定:抗日传奇剧、戏说历史题材、雷人历史剧都禁止播出。目前所有的抗日剧都需重新审查。(5月16日武汉晚报)
近年来,抗日剧越来越饱受病诟。过度娱乐化的剧情和夸张的打斗情节,让抗战剧向武侠剧、科幻剧慢慢靠近,甚至出现了“手撕鬼子”、“裸女敬军姿”的雷人情节,让观众大呼“无法直视”。原本严肃的抗战题材背离了其正面教育的轨道,为了争夺眼球,不惜掺杂色情、暴力的元素,与审查制度打“擦边球”,不仅是对观众的不尊重,更是对历史的不尊重。
艺术创作可以为了增强表现力合理想象,适度虚构,但也要以尊重历史事实和不违背正常逻辑为前提,尤其是以抗战为题材的影视作品。战争是一个严肃、残酷的话题,纵观那些成功的战争题材影视作品,如《兄弟连》、《辛德勒名单》、《董存瑞》等等,无不散发着强烈的人性光辉和人文关怀,让观众从中汲取有价值的观影体验。
反观近年来抗战“神”剧,抗日英雄的形象已经被娱乐成神箭飞镖百步穿杨的侠客,或是装甲战车披风面具的“刀锋战士”,这种“超人”式的人物设置是扭曲了“人民英雄”的真实形象,过度的虚构和夸大的情节让抗战剧跑偏了“八年抗战”历史轨迹,让观众离真实的历史越走越远。
在“娱乐至上”的市场氛围下,仿佛一切文化遗产都可以被打上娱乐的标签,“西游”可以被“大话”,“三国”可以被“戏说”,“红楼”可以被“恶搞”。这些快餐文化在人们忙碌的工作生活之余带给人轻松与欢愉,但任何事情必须讲究个度。抗战历史剧应该成为过度娱乐化的“雷区”,战争类的影视作品应背负起自身应有的使命,即告知后人战争的启发与教育意义。
此次广电总局规范抗日剧恰逢“及时雨”,有必要将“神”剧之风扼杀在摇篮里。历史不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适度的审查机制有利于文化产业的良性发展,不让庸俗文化和拜金主义在影视行业里滋养发展,管理者和影视人有着共同的、不可推卸的责任。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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