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社论认为,石首事件缘于政府与民众缺乏有效沟通,笔者不敢苟同。最常见的民间的俩泼妇吵架,其沟通倒是非常的到位了,各自的观点也在哭鼻子抹泪之中阐述得非常清楚了,但是,如果真的要求一个公道的话,还是得村庄或街道出来一个长者,才能掰扯得明白。这样一位双方都能够接受的、能进行有效调解的长者,凭的是什么呢?凭的是平日的为人公道有口皆碑,处事不偏不倚大家心知肚明。
石首事件缘自于该市某酒店一名青年厨师的命案,依理,不管其死因是什么,都是牵扯不上当地政府的。换句话说,不管吵架争执的双方具体是谁,这位调解双方争执的长者,当地政府当仁不让。然而,正如社论所指出的:“过去对永隆大酒店以及当地**门和政府领导的一些传言,这些传言虽然未必全部真实可信”,却让民众(至少是相当一部分民众)对当地政府是否真的有资格担任这一长者的角色投了不信任票。
大家想一想,如果是在民间,本该调解纠纷的该名长者如果遭遇了不信任,会怎么办?很简单,换一名大家都信得过的就是了。如果石首市政府能够坦坦荡荡,“大家不相信我们能依法处理这件事是不是?”从而要求上级派出第三方,譬如说荆州市政府出面处理这件事,笔者相信,此事会很快风平浪静。然而事情并不是这样,民间风传“警方将抢尸灭证”,当地马上抽调了上千名武警。这即使不是在变相印证传言,至少,效果上加剧了这种不信任。在这种情形之下,即便是再有效的沟通(不知理解上是否有误,笔者说的有效的沟通是指沟通的双方都能彼此明白对方的意思),会有什么作用吗?
事实上,昨日社论阐述得非常精辟:“群众聚集、网民踊跃发布信息,潜在动机就是为了引起上级政府的关注,以便事件得到更为公正的解决。”这里所说的“为了引起上级政府的关注”,说白了,不就是不信任当地政府能充当调解争执的长者,希望换一个吗?既然民众制造事件的目的,就是为了引起上级政府介入,为什么我们在事件尚未闹大时,不及时主动地换一个“长者”呢?
至于说到当地民众为何不相信当地政府能依法办事,冰冻三尺,绝非一日之寒。这有待于有关部门的检讨与反思。有一个最新消息或许能给这作一个绝妙的注解:据荆楚网6月25日报道:**和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权威法医专家对涂远高尸体通过解剖、检验、毒物化验、X光拍片等技术方法进行检验,认定涂远高系高坠自杀死亡。而荆州市外宣办的熊主任称,这个事情是在酒店发生的,应该由酒店来负责赔偿。但因为酒店面临破产,家属要的钱,酒店可能赔不起,剩下的部分政府可能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给补上(广州日报6月25日报道)。
既然认定涂远高系高坠自杀死亡了,酒店为啥还要赔钱?当酒店可能赔不起时,“剩下的部分政府可能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给补上”,凭什么?跳楼自杀能够获得政府赔款,这也是依法办事么?其实,很多时候,形象并不都是别人给破坏的。 □徐穗辉